江陵县查处一起违规填湖事件

23.12.2014  17:08

(刘昌军)为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江陵县成立了湖长负责制和湖泊保护工作专班,针对全县辖区范围内13条重点湖泊保护名录的湖泊,采取了分区划片一人一湖巡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 

近日,县水政监察人员在对江陵城区范围内的湖泊进行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某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月亮湾湖泊填湖进行景观改造工程施工。经过认真勘验及调查取证,该公司所填湖面积约两百多平方米,水政执法人员当场予以制止并责令该公司限期对填湖事件恢复原貌。 

目前,该公司通过整改已将所填湖泊面积进行清理并恢复了原状,通过此次严厉打击填湖事件,维护了湖泊保护工作,规范了水事秩序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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