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委秘书长王永能:让消费者愿消费 敢消费 乐消费

13.07.2015  12:15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夕,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秘书长王永能在接受荆楚网记者专访时这样表示:“要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敢于消费,愉悦消费。

在谈到2014年省消委围绕“新消法 新权益 新责任”的主题做了哪些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时,王永能作了如下阐述。

2014年是新《消法》正式实施的第一年,省消委围绕新《消法》做了大量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有很多亮点。

首先,省消委采取多种形式,对广大生产者经营者进行培训,让他们充分了解和掌握新《消法》所带来的变化和他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与此同时,省消委也加强对消费者的新《消法》宣传,让消费者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去维权会有哪些变化等。总的来说,就是让新《消法》的宣传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2014年省消委针对新《消法》的宣传热潮不断。

其次,省消委开展了全省新《消法》知识竞赛。参与的既有消费者,又有经营者,还有一些工商、消委人员。三方参与,自下而上,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第三,因新《消法》对消费者组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消委在2014年加强了自身建设。

第四,省消委针对消费者投诉多的难点、热点问题,在涉及民生、公共服务等行业,根据区域不同、投诉情况不同,有选择、有重点地开展了监督评议工作,在保险金融方面取得的成效明显。

总的来说,2014年,通过全省工商系统的上下努力,湖北省的投诉率在逐步下降,广大消费者纷纷点赞,这是省消委对新《消法》宣传到位的成果。

2015年的主题是“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王永能表示,省消委将在2015年加强消费的教育引导,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敢于消费、愉悦放心地消费。继续抓好监督评议工作,按照消费组织的职能做好监督评议,特别是对消费者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抓住不放,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消费本身是拉动经济的一个重要手段,让消费者“不受气”, 全社会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经营者生产者诚信经营,让消费者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对服务感到满意。但良好的消费环境,光靠消费组织和工商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包括行政部门的监管、党委政府的领导、行业的自律、媒体的监督等,齐心协力共治。

最后,王永能建议广大消费者在维权时可以通过双方和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请求消费组织调解、向仲裁机关要求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手段。当然,考虑到成本问题市民可以拨打12315 或者找当地工商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