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水利局全力抓好农村饮水安全
28.04.2016 16:14
本文来源: 水利厅
(邱龙)农村饮用水安全与农村居民生活质量和生命安全息息相关。今年来,枣阳市水利局为把这项民生工作抓好,从四个方面入手来确保将各种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供水水量。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供水原则,优先抓好农村群众饮水工作,农业灌溉、水产养殖次之。华阳河、资山、清潭、徐咀、姚棚、石梯、北郊等涉及供水的水库把群众饮水放在首位,饮水和农业灌溉不能兼顾时,邀请市、镇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水库存水情况,向灌区群众发出一封信,提前告知协调灌区群众调整种植结构。
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利部门与环保部门共同划定水源保护区和饮水安全工程保护范围,制定保护办法,实行分类保护,并在划定的保护范围内设立标志。以水库为饮用水源的,为防止水质富营养化,禁止向库区投放化肥和各种生物饲料以及有机肥料。
三是搞好供水水质管理。所有取水库水的水厂,必须严格按照“原水絮凝-沉淀过滤-消毒净化-检测合格-送水至农户”制水程序进行管理。同时我们加强与卫生部门的联系,对全市所有水厂原水、出厂水进行定期检测,对水质不达标的除责令整改外,还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市农村水质检测中心,专门对农村水厂进行巡回检测,随时监控水质情况。
四是建立合理的水价机制。农村供水工程实行有偿用水,计量收费。2015年物价部门和水利局对农村水厂供水收费出台了正式文件,统一了收费标准:取地下水的水厂基本水价为每户每月6吨水10元钱,超过基数的每吨水按2元收取。非居民生活用水根据实际用水量按2元/吨的价格计收。取水库水的水厂基本水价为每户每月6吨水10元钱,超过基数的每吨水按1.7元收取。非居民生活用水根据实际用水量按1.8元/吨的价格计收。
本文来源: 水利厅
28.04.2016 16:14
中国水利报社调研采访我省南水北调工程
(胡顺华 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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