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利厅2015年度履职尽责公开承诺
为加强全省水利系统作风建设,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优质高效、廉洁从政,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水利问题,为加快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出水利新贡献、实现水利新作为,省水利厅就2015年度履职尽责作出如下承诺:
一、建设法治水利,全力依法为人民群众服务。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水利决策部署,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进一步推进水利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积极实施水利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不法外设权、不越权行政、不庸政懒政、不推卸责任。继续优化水行政审批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扎实组织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加大水事纠纷调处和水事案件查处力度。
二、建设平安水利,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把防汛抗旱作为天大的事,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做到谋划超前、决策科学、组织有力、应对高效,统筹抓好城乡防汛抗旱减灾工作,尽最大努力把洪旱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建设民生水利,全力抓好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重点水利工程。争取年内全线开工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确保全年完成349.8万农村居民和62.9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建设任务,完建30万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程,新增旱涝保收面积100万亩,完成500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任务。
四、建设生态水利,全力改善人民群众水利方面的生活环境。扎实开展湖泊保护专项整治,推动落实湖泊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湖(段)长、河(段)长制。抓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工作,守住“三条红线”(用水总量控制红线、用水效率控制红线、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抓好咸宁、鄂州、武汉、襄阳、潜江等5个国家级水生态文明城市试点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500平方公里。
五、建设廉洁水利,全力做到让省委、省政府放心和人民群众满意。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精神,弛而不息纠正“四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肃查处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执法不公不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对基层和群众生冷硬推、工作效率低下,违规插手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在管理服务中收受红包、购物卡等各类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对于社会、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100%核查、实名反映的100%向本人反馈、查实的问题100%依纪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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