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水保处党支部认真学习《准则》和《条例》
(厅水保处)1月4日,厅水保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厅下发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
支部会上,水保处党支部书记就五中全会、《准则》和《条例》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通过学习,全体党员认为,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新的五年规划了蓝图、为水土保持事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准则》和《条例》是中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大举措,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大家纷纷表示,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全会精神、《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为契机,牢固树立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发挥表率作用,使之成为当前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学深学透、抓紧抓实,确保取得实效,并指导实践,推动水土保持工作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支部会强调,贯彻落实好全会精神、《准则》和《条例》,关键要做到“学、思、践、悟”四个字。“学”就是既学习法规文本,又领会其中精髓;“思”就是将现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实际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两大法规进行对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践”就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悟”就是在“学、思、践”中形成共识,并用来进一步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的实践。
支部会要求:一要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要认真学习《党章》和公务人员禁令500条等重要内容,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情操。二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体党员干部,要堂堂正正做人,两袖清风办事,在水土保持依法行政过程中,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强化权力监管,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贯彻《加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的指导意见》和《水利行业廉政风险防控手册(水土保持管理分册)》,将责任细化落实到点到岗,形成依法履职用权办事新常态,力戒失职渎职现象发生,推动权力在阳光下廉洁、高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