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落实气象灾害四级应急响应做好农业防灾工作的通知

15.07.2015  21:10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农业(畜牧兽医、水产)局(委):

  近日,我省大部分地区出现强降雨并伴有雷电大风天气,给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影响。7月14日晚,省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响应,发出《关于启动湖北省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的通知》,要求做好应对工作。根据《湖北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中农业部门的职责,请各地农业部门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应急值班。各地农业部门要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上传下达顺畅,重要情况能迅速处理。

  二、及时掌握灾情。各地农业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农业灾情,及时上报暴雨天气对农业生产所造成的灾害情况,做到灾情明,上报快。

  三、做好减灾工作。当前,早稻即将进入收割期,各地要指导农民抢晴收晒,同时做好在田农作物病虫害的防治工作,将暴雨天气对农作物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