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洋人民法院法官专程为一名“三类罪犯”答疑解惑
20.08.2014 17:37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罪犯杨某某因持有假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10万元,自2011年3月11日投入广华监狱服刑,现已获得监狱四次季度表扬。因其属于“三类罪犯”之一的金融类犯罪,且罚金未缴纳,监狱按照新的刑事政策规定,没有为其呈报减刑。罪犯杨某某因此认为法律不公,流露出消极改造情绪,他通过信件向该院反映了疑惑和诉求,广华监狱相关部门也及时与法院进行沟通协调。
魏庭长从罪犯杨某某目前不能减刑的依据、如何争取减刑机会、走好今后的改造道路等方面,对其进行深入浅出的解释、说服、教育。
二个小时的时间过去了,罪犯杨某某心中的疑惑终于消除,并表示今后一定认真改造。
(荆门中院)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0.08.2014 17:37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