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举办《民法总则》专题讲座

05.09.2017  03:13
          9月1日,湖北省民政厅举办《民法总则》专题讲座,湖北省高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杨文雄应邀作了专题辅导报告。叶景丽副厅长主持讲座并讲话。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0余人聆听了讲座。  

  杨文雄庭长长期从事司法实务和法学教学工作,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理论和执法审判实务都有深刻的理解和造诣。他结合当前自己多年从事民事和行政审判工作的体会,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运用大量生动的典型案例,从《民法总则》的制定背景、意义、原则及16个方面的重点内容作了全面系统地讲解,特别是对与民政工作密切相关的监护制度、法营利法人制度、特别法人制度、“好人条款”和“保护英烈条款”等内容作了深入浅出的讲解。杨文雄庭长的讲座内容丰富、视野开阔、逻辑缜密,既有理论深度,又有现实指导意义,获得了大家的高度好评。 

  叶景丽副厅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确立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谱写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今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这部《民法总则》是我国民法典的开篇之作,被誉为公民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民事领域实现“良法善治”的新时代。《民法总则》的出台,对于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展市场经济、保护民事权利、维护法治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对于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叶景丽副厅长强调,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厅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不断深化《民法总则》的学习,深刻理解、准确把握《民法总则》蕴含的法治精神和深邃法理。要模范遵守《民法总则》,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正确处理好公权和私权的关系,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责,切实推动《民法总则》在民政领域的贯彻实施,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厅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