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残疾人护理补贴扩大范围 生活补贴高于国标

27.05.2016  11:25

  昨日,全市贯彻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工作培训班举行,部署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工作,其中残疾人护理补贴从今年起扩面,惠及8万人。

  武汉市困难残疾人

  生活补贴高于国家标准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是国家层面首次建立的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武汉市今年对现行残疾人生活和护理保障措施进行了名称统一和制度衔接。

  市残联介绍,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武汉市低保残疾人及低保伤残军人。其补贴标准为:属于城镇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和三、四级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30元和90元;属于农村户籍,残疾等级为一、二级和三、四级的,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10元和80元。而国家级标准为每月50元标准,武汉市标准高于国家及省标准。

  残疾人护理补贴人群

  从2.5万人扩面到8万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方面,市残联介绍,其对象为武汉市各残疾类别的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其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与国家及省标准持平。

  据介绍,以前武汉市残疾人护理补贴,仅面向“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和“一户双(多)残低保家庭居家护理补贴”,共计2.5万人,此次除了上述人群,还扩大到一、二级残疾人,预计共有8万人可享受到重度残疾人补贴。

  残疾人申请“两项补贴”可不跑腿

  市残联表示,“两项补贴”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初次申领两项补贴的残疾人,从符合补贴资格当月计发补贴,应发补贴金一次补发到位。今年已领取原“特困残疾人定额生活补助”“贫困重度精神、智力残疾人居家护理补贴”和“一户双(多)残低保家庭居家护理补贴”的残疾人不补发。

  市残联表示,以前申请人必须是残疾人本人,现在既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残疾人的法定监护人、赡养、抚养和扶养人、所在村民(居民)委员会或其他委托人,提交代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就可以申请。

  为了让残疾人少跑路,只办一次申请手续,在一般情况下,残疾人“两项补贴”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残联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申报材料。同时申请“两项补贴”的人户分离的残疾人,统一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申请地申请。(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胡红)

(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