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钢集团原董事长邓崎琳被诉 曾逐一违反党的6大纪律

09.12.2016  19:04
邓崎琳(资料图) - 新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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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崎琳(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12月8日电(宋书敏)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原董事长邓崎琳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该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广东省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邓崎琳利用担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书记、书记、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以上案件,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中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

   被曝逐一违反党的六大纪律 刷新中管干部违纪记录

  邓崎琳执掌武钢帅印10余年,曾获湖北省劳动模范称号。而其在中央巡视组巡视时却干扰、妨碍巡视工作,对抗组织审查,长期搞迷信活动;违规选拔任用干部;违规多占住房,违规领取奖金,长期占用宾馆客房供个人使用;进行权色交易……逐一违反了党的六大纪律,刷新了中管干部的违纪纪录。邓崎琳于2015年8月落马;2016年1月8日,被开除党籍。

   独占使用企业内部游泳池 曾称40万年薪低

  10月17日,大型反腐专题纪录片《永远在路上》正式开播,邓崎琳的问题被曝光。在武钢集团的第一招待所原本有一家露天游泳池,2009年,经邓崎琳批准,将原先的露天游泳池改建为室内恒温游泳馆,并只对武钢的主要领导开放。由于邓崎琳去游泳时都会提前清场,这座游泳馆实际上被邓崎琳独占使用。直到2014年,中央巡视组对武钢进行巡视之前,这座游泳馆才开始对外开放。

  此外,据报道,2011年全国两会期间,邓崎琳曾在参加与网民交流时还表示,他一年税后工资是40多万元,中国央企高管的工资薪酬水平和同类岗位相比要低得多。

   忏悔称忘记权力是谁给的是干什么用的

  早年间,邓崎琳在武钢是出了名的工作狂,能力和敬业精神都受到好评。但是随着职务的逐步晋升,变化也渐渐发生。回首自己走过的路,邓崎琳反思自己变化最大的时期,就是在2004年升任武钢总经理之后。

  邓崎琳在专题片《永远在路上》中说,他当了“一把手”后没有了制约,对亲属做生意视而不见,甚至默许、纵容。有一些下属和一些个体户老板给他送一些钱物、东西,刚开始他也不敢要,到后来他对收受这些东西也就麻木了。“忘记了自己是谁,权力是谁给的,是干什么用的,都忘记了。

   邓崎琳简历

  邓崎琳,男,1951年11月生,湖南津市人。1978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5年10月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75年10月武汉钢铁学院冶金专业毕业,任武钢炼钢厂车间工艺技术员、冶炼工长、总工长、炼钢车间副主任、主任、生产科科长、副厂长。

  1986年任第2炼钢厂厂长(1987年晋升为工程师)。

  1992年4月任武钢集团公司生产部部长。

  1992年7月任武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

  1995年4月任武钢集团副总经理(1995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

  1999年4月任武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1999年晋升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2001年8月任武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兼任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4年12月任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5年1月任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9年2月19日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

  2013年7月至2015年6月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