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穴市局:“先核后审”真正方便纳税人
“以前由于业务需要,急需申请办理增值税防税控普通发票票种核定,大厅交了申请还要等分局管理员实地核实来定类定量,一等四五天生意黄了不少。现在可以先领票后审核,几分钟完事,路少跑了事好办,真不赖!”武穴市步尔佳服饰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罗孝东称赞道。
原先,纳税人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票种核定,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需要在办理了税务登记后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增值税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领用手续。办税服务厅审核后报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申请人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用增值税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用方式,需要5个工作日办结。
实施《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以来,武穴市局既按部就班做好‘规定动作’,又转变思路,围绕便民服务,创新‘自选动作’,确保纳税人办税不耽误事儿”通过程序简化,手续精简,实施“先核后审”将办理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票种核定转化为即办事项,纳税人只需到大厅提交相关资料,经大厅审核完整无误后,先办结票种核定,办理发票领购,事后主管税务机关对其进行审核,办结时间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纳税人变“折返跑”为“加速跑”。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效率,武穴市局积极响应总局和省局政策精神,结合纳税人需求反馈和自身工作实际,自2015年10月1日起,将一般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将转入“先批后审”即办事项。
根据《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票领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13号),将进一步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一般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下同)核定,只需向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办税服务厅审查一般纳税人报送资料,对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当即时受理。
“以前跑着来办票种认定,却要等着去领购,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碰到着急的下游大客户,发货开票都是很棘手的事,听到下月起,我们一般纳税人办理票种核定,也将享受‘即办’优待,甭提有多方便啦!”梅川镇轩坤实业财务会计贾红英,得知新政策后喜上眉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