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伪基站”犯罪案件宣判 两被告获刑三年
新华网湖北频道6月12日电(余愿)架设伪基站设备四处发送不良信息,造成5万余移动手机用户网络信号暂时中断。近日,武汉市首例“伪基站”犯罪公诉案件刑事判决宣判,被告人冯某、邵某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继4月18日湖北省首例“伪基站”公诉案在孝感宣判后,湖北在依法打击“伪基站”方面又取得阶段性成果。据了解,截至目前,湖北省司法部门通过对“伪基站”犯罪提起公诉并宣判的被告人已达6人。
5月19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了这起利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案。被告人冯某、邵某在武汉市中南路、六渡桥等人口聚集地,私自架设由主机、笔记本电脑、天线等组成的四套“伪基站”设备,自2013年年12月20日至12月25日期间,利用该设备非法占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强行向周边不特定的中国移动手机用户发送赌博广告信息59876条,造成59876个以上移动手机用户网络信号暂时中断,破坏公共通信安全。12月25日,中国移动湖北公司借助“伪基站辅助定位平台”和“伪基站抓捕器”的精准定位,协助公安机关将两人当场捕获。
继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工信部等9部门开展的“伪基站”犯罪专项严打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后,工信部从2014年5月上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治理垃圾短信的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利用“伪基站”发送欺诈短信、破坏电信市场秩序的行为。在湖北,自去年8月起,由湖北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通信运营商等多方联动,积极推进依法打击“伪基站”。截至2014年6月11日,湖北移动在全省范围内协助破获“伪基站”案件52起,抓获涉案人员93人。
“利润大、成本低是‘伪基站’犯罪日益猖獗的主要原因。”湖北移动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明确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违法犯罪行为,可依法以非法经营罪、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诈骗罪、虚假广告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非法生产销售间谍专用器材罪8项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 毛丽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