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殴打法警扰乱秩序 带头者被司法拘留
10.08.2015 11:10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新华网湖北频道8月10日电(苏红周)武汉市中院诉讼服务中心日前现拆迁户静坐、谩骂、推搡、殴打法官和法警,要求重复立案事件。8月6日,带头滋事者王某被武汉市中法采取强制措施,对其决定司法拘留五日。
武汉市中院介绍,王某、张某、廖某等人因拆迁纠纷,于2015年5月起诉武汉市某区政府,武汉中院依法受理了其诉讼请求。此后,王某、张某、廖某等人又以相同诉求要求法院再次立案。因其重复立案申请不符合立案登记的条件,法院未予支持。为此,该诉讼群体多次邀集武锅片区的部分拆迁户到法院采取上访、静坐、滞留等方式表达诉求,向法院施压。
据介绍,8月6日上午9时许,王某、张某、廖某等30余人再次来到武汉中院诉讼服务中心,强行要求重复登记立案。法官耐心向其解释有关立案登记制的法律法规,告知其不予登记立案的法律及事实依据。但王某、张某、廖某等人以对法院的解释不满为由,以静坐、谩骂、推搡、殴打法官和司法警察的方式向法院施压。
武汉中院介绍,在处置王某、张某、廖某等人违法闹访的过程中,中院多名干警受伤,致使法院立案场所办公秩序受到冲击,武汉中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对其中态度恶劣、拒不悔过的王某作出司法拘留五日的决定。
法院提醒,依法起诉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益,应该通过正当的途径,依照法定程序和合理方式进行。超越法律无理取闹,国家机关在必要情况下,将对闹访者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责任编辑:连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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