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处]武汉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78件
自去年11月以来,武汉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农村涉财、征地拆迁、干部作风等三类损害群众利益案件78件,已结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9人,移送司法机关30人。
村官挪用公款3850万元
2012年11月至2013年10月,硚口区长丰街长丰村党委书记汪大权伙同该村会计叶发珍,先后3次挪用公款2850万元,用于汪本人私营企业办理银行续贷、支付工程款;2008年9月挪用1000万公款,用于汪的私营企业购买工程设备。目前两人均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09年1月,新洲区仓埠街马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姜双华擅自将马鞍村家园建设资金中的13.4万元用于个人购车。目前该案正在调查中。
2001年至2013年,沌口街电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传元同意他人承接村污水管渠工程项目,收受贿赂33.38万元。今年6月,刘传元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12年1月至2013年6月,蔡甸区后官湖宜居新城铁铺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韩守荒,伙同他人采取虚报冒领等手段,共同贪污公款13万元。在征地拆迁中为他人谋利,韩守荒收受贿赂11.7万元及金戒指一枚;2008年12月,在“十永线”拆迁项目中,韩守荒侵占1套60平方米还建房。目前,韩守荒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执法队长喊人打伤经营户
2013年3月17日,江夏区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柴国军在城北中心大市场与经营户倪某发生口角。随后,柴国军打电话叫人对倪某进行恐吓,其中一人踢倪某一脚。后经鉴定,倪某轻伤。今年2月,柴国军被开除党籍,因寻衅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中学书记违规收择校费
翠微中学党总支书记陈能汉在去年秋季招录新生过程中,违规向159名择校生收取择校费80.4万元。陈能汉被党内警告。(胡弦 徐雪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