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给“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
长江日报融媒体1月29日讯(记者王雪 通讯员陶涛)“时任区公路局局长倪立松,因对下属违规用车行为未提出异议,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给予诫勉谈话处理……”近日,江夏区纪委监委对基层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2018年以来,武汉激活街(乡)、村(社区)监督细胞,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机制,探索村级巡察全覆盖,扣紧管党治党各级“责任链条”,通过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扎紧基层公权力“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继续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
激活基层监督细胞 向社区派出监察信息员
2018年4月,武昌区探索监察力量向基层延伸,试点向13个街道派出监察室,与街道纪工委合署办公,赋予其监察权限。同时,在全区139个社区设立监察信息员,主要职责为发现和报送纪检监察有关信息。
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市纪委监委把设置街(乡)监察室、建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权力末梢”覆盖的重要抓手。截至2018年10月底,全市13个行政区150个乡镇、街道均设置了派出监察室,按照要求配备监察室主任、副主任和监察员职数。全市纳入改革的150个乡镇(街道)共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362名,比改革前增加75人;1764个村、1192个社区实现纪检委员和监察信息员“二合一”,基层纪检监察力量得到明显增强。
社区监察信息员按照授权开展工作,对社区内监督监察对象开展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时向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报告,并对掌握的社区政治生态、群众意见评价等情况及时反映。
在此基础上,村(社区)也在同步探索创新监督履职方式。武昌区水果湖街建立社区智慧监督平台,通过AI+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为社区监督工作赋能,提升了社区层面监督效率和水平,让全面从严治党和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落地见效。
给“小微权力”套上紧箍咒 将监督视线延长到基层
为规范基层单位的“小微权力”,不少基层单位探索出行之有效的制度办法。
洪山区出台《洪山区村集体经济组织公务用车购置、使用、处置管理暂行规定》,推动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综合监管系统,将村级公务用车作为“三资”监管的重要部分。区纪委监委还要求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公车购置要先由村“两委会”研究并报乡镇(街道)审批后,经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报区纪委备案。
新洲区探索考核考量村干部的新路径,在全省率先建立干部述、群众询、大家评、组织考、督促改于一体的“直评村官”工作机制,以村干部向群众现场述职,群众向村干部提出质询和民主评议,村干部面对质询和评议现场给予解答等形式,将监督视线有效延长到了群众当中,使民主监督机制更加健全。
蔡甸区将整治基层招标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作为规范基层权力运行的有效手段,列入全年执纪监督重点工作计划。去年5月以来,该区将近三年内各街乡使用各级政府性资金的招标采购类项目全部纳入整治范围,并从相关部门抽调业务人员组成专项督查组,采取查看资料、现场勘察、走访了解等方式,对街乡上报的项目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核查。
硚口区易家街摸排街道的廉政风险点,通过全面排查、梳理归纳,共查找出包括国有土地征收、城中村改造、企业改制、惠民资金使用、经费报销制度、信访接谈、办案程序规范性、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51个,制定防控措施78条。
探索村级巡察全覆盖 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
“基层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引领示范作用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这是2018年东西湖区委首轮基层政治巡察组向金银湖街反馈基层党组织巡察情况时指出的问题。
据了解,东西湖区于2018年7月启动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巡察试点工作,两个巡察组采用“机动式”巡察方式,用50天左右时间,对将军路街和金银湖街所属的社区、基层站所和下属公司共46个党组织进行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共发现面上问题543个,问题线索37件,其中涉及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10名,并推动基层党组织对21个问题立行立改。
这是武汉市创新巡察制度,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的一个缩影。
“党组织建立到哪里,巡视巡察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为此,武汉市制定了《十三届武汉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年)》,把全市14个区的3182个村级党组织巡察全覆盖纳入五年规划当中,通过“引导、鼓励各区采取延伸巡察一批、专项巡察一批、点穴巡察一批、机动巡察一批、交叉巡察一批”等方式,推动巡察工作向村(居)延伸,努力实现全覆盖,为实现村居巡察全覆盖提供制度保障。
在区级交叉巡察中,武汉市明确要求各区在巡察街道党组织过程中延伸中至少对2个村(居)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同时,鼓励自主探索,注重引导各区结合区情,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村级巡察工作。去年底,武汉开发区工委(汉南区委)启动在第七轮巡察中,积极探索对村(居)党组织巡察全覆盖路径,通过“巡街带村”延伸巡察,采取“一托一”的方式,成立3个巡察组分别对军山街、经开投资有限公司、农科所等3个单位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巡察,对各被巡察单位的二级单位、基层站所以及5个社区、22个村(大队)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截至目前,该区已实现村(居)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纪律监督越往基层越难实施,越容易出现真空地带和盲区,针对这一问题,青山区探索构建了从区到部门、街道(管委会),到社区(村),再到网格的四级联动责任体系,不断推进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自上而下逐级延伸和深化。”2018年武汉市“两个责任书记谈”第二期节目介绍了青山区压实责任、延伸监督触角的做法。
通过“两个责任”书记谈活动,武汉市紧扣管党治党责任,抓住第一责任人“书记”,以电视访谈的方式把党内监督与社会监督相结合,让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知责、明责、负责。
此外,武汉市还逐项逐条细化明确责任清单,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责任清单,探索建立市、区、街(乡)、村(社区)四级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体系,将“两个责任”压力层层传导至“神经末梢”和“工作一线”。
在推动“两个责任”传导落实过程中,武汉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加大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的追究力度。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失职渎职的责任。
2018年,全市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319个,处理360人。其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334人,党纪处分207人;履行监督责任不力26人,党纪处分13人,全市通报典型案例211起,涉及271人,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