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应急与谋远相结合 全力抓好突出环境整改

29.09.2016  17:41

(武汉市水务局)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委市政府9月12日全市环保工作会议关于我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的工作要求,近日,武汉市水务局组成了由局领导带队,办公室、水资源处、排水处、污水处、供水处负责人为成员的五个督查组,对该局责任范围内的污水收集相关工程建设、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整治情况开展了一次全面督查。 

各督查组采用听取汇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听取了各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责任单位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提出了加快推进突出环境问题的督查意见。以问题为导向,局长左绍斌带队对塔子湖泵站及周边污水系统、建设渠、幸福二号明渠等工程进行了现场督查,副局长丁心红、张斐、祝杰、总工张军花等局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分别对新墩闸维修改造工程、黄家湖污水处理厂工程、青山港、落步嘴污水收集系统干管工程、汉西污水处理厂、宗关水厂、琴断口水厂等反冲洗排口工程等重要环节整治节点工程和设施进行了现场督查。局领导对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督促各责任部门采取非常之策,确保整改工作按时完成。 

督查组强调,一是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认识,将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作为重要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工作落在实处,取得实效。二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做好省、市交办整改任务是基本功,在此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深入排查,不遗漏问题,不回避矛盾,对排查出的问题实行“一点一策”的解决措施。三是要坚持长期规划与应急措施相结合。环境问题大多是历史遗留问题和系统性问题,要长远谋划,系统治理。同时,也要针对当前情况,采取清淤、临时截污、垃圾清理等应急手段,缓解环境问题。四是严守生态底线,加强湖泊巡查执法,坚决杜绝违法填湖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巩固当前我市湖泊保护的大好局面。 

本次督查的突出环境问题整治责任单位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新洲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个区人民政府相关领导以及市城投公司、市碧水集团、市水务集团、汉西污水处理厂、武钢股份能源动力总厂等5家企业有关领导参加本次督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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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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