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全域旅游联盟在汉成立并发布行动宣言
9月27日,由湖北省旅游委指导,武汉市旅游局倡议发起,“1+8”城市圈其他城市积极响应的武汉城市圈全域旅游联盟在汉成立。该联盟成员包括武汉及周边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9个城市。武汉城市圈占全省33%的土地和51.6%的人口,旅游资源富集,基础设施完善,是湖北省乃至长江中游最大的城市圈域,也是湖北经济实力最强的核心区域。
联盟的成立旨在进一步促进武汉城市圈旅游经济发展,共同推动全域旅游成为各地推动经济发展的战略路径和重要抓手,将武汉全域旅游联盟打造成引领武汉城市圈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智囊团和指挥部,倡导发展品质旅游、低碳旅游、全要素旅游、大区域旅游,通过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成旅游发展方式的转变,共同推动武汉城市圈旅游一体化进程。
联盟成员单位为“1+8”城市圈各城市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联盟的管理组织由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联盟秘书处组成。联盟遵循“政府引导、通力合作、权责清晰、自愿自律”的原则,在注重联盟成员各方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加强顶层旅游发展设计,注重产业与事业兼取,注重整合与融合同步,注重促进与规范并重,注重发展与保护协调,注重强县与富民共享。联盟建立协商对话机制,每年召开一次研讨会,共同商议筹划相关工作重点、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出现的问题。通过开展现实而具体的合作事宜以带动各城市“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真正发挥区域内各城市的合力以释放区域整体能量。
省旅游委主任钱远坤表示,武汉城市圈全域旅游联盟的成立顺应了大众旅游时代的发展需求,是推进武汉城市圈经济转型、绿色发展、协同发展的战略选择。要以此为契机,用统一的战略、统一的标准、统一的平台,大力推进武汉城市圈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标准化建设,提升城市品位,为游客提供品质服务,共同推动武汉城市圈率先实现旅游一体化。
成立仪式上,联盟成员共同发表了《武汉城市圈全域旅游联盟行动宣言》,《宣言》指出,未来联盟将致力于推动实施武汉城市圈旅游一体化十大工程:一是各地重大旅游项目策划、规划、投资、招商、融资及建设一体化工程,二是区域旅游宣传促销一体化工程,三是旅游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工程,四是智慧旅游推广运用一体化工程,五是以武汉为中心的1—2小时自驾车房车露营旅游产品一体化工程,六是旅游信息共享和服务一体化工程,七是旅游人才培训和培养一体化工程,八是旅游投诉处理和应急处置一体化工程,九是大力促进旅游道路互联互通一体化工程,十是建立旅游道路标示及引导系统一体化工程。(刘方供稿,陈伟审稿)
附:《武汉城市圈全域旅游联盟行动宣言》
武汉城市圈全域旅游联盟行动宣言
为进一步促进武汉城市圈旅游经济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旅游产业一体化进程,共同推动全域旅游成为各地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路径和重要抓手,将武汉城市圈打造成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经武汉城市圈各成员单位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共识。
一、以提升武汉城市圈综合竞争力为根本目标,以旅游发展为杠杆,以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以全域发展为方向,以促进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为手段,以品牌提升为引领,遵照国家对全域旅游的相关要求,充分发挥旅游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引领带动作用,凸显各地资源特色,以产业融合为驱动,加快旅游业全要素升级增效。
二、各联盟成员资源共享、客源互送,倾力打造区域共同形象,逐步建成无障碍旅游区。将武汉城市圈作为一个整体来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加快实现全域景区化,推进景观全域打造、市场全域扶持、服务全域配套、产业全域联动,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发挥旅游民生效应,让人民群众共享美好生活。
三、以发展全域旅游为支点,将武汉城市圈打造为全省和中部地区最大的全域旅游目的地。通过实施全域旅游战略,进一步深化两型社会改革和实践,进一步深化武汉城市圈实质性合作的新成果,探索新常态下湖北旅游发展转型升级的新路径。
四、兼顾创新与审慎并举,整合与融合同步,促进与规范并重,密切结合武汉城市圈的实际,全面整合圈内各城市资源要素,始终坚持品质旅游的发展宗旨,以游客满意和改善民生为不懈追求,充分彰显武汉城市圈作为长江经济带“脊梁”和“金腰带”的作用和地位,将武汉城市圈打造成为我省推行全域旅游和品质旅游的样板。
五、按照国家关于全域旅游发展的要求和框架,充分结合武汉城市圈自身特点,在实践中不断反思和总结,共同推动旅游服务设施、旅游产品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旅游科技利用的提档升级,形成具有本地特色和完整系统的全域旅游实施标准及运营细则,创新武汉城市圈全域旅游发展模式,为国家推动全域旅游发展贡献湖北经验。
六、联盟致力于推动实施区域旅游产业一体化十大工程:一是各地重大旅游项目策划、规划、投资、招商、融资及建设一体化工程,二是区域旅游宣传促销一体化工程,三是旅游标准化建设一体化工程,四是智慧旅游推广运用一体化工程,五是以武汉为中心的1—2小时自驾车房车露营旅游产品一体化工程,六是旅游信息共享和服务一体化工程,七是旅游人才培训和培养一体化工程,八是旅游投诉处理和应急处置一体化工程,九是大力促进旅游道路互联互通一体化工程,十是建立旅游道路标示及引导系统一体化工程。(刘方供稿,陈伟审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