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规出炉 鼓励设民营银行第三方支付平台
06.01.2015 11:56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1月5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武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总体规划(2014—2030)》,未来金融图景进一步明晰。到2020年,该市将全面建成中部金融中心,力争到2030年,形成与武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匹配的全国性金融中心。
在互联网金融等金融新业态发展趋势以及民间资本将多渠道进入各类金融机构的新常态下,《总规》将在引进和发展传统金融机构的同时,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推动设立民营银行,探索设立新型互联网金融机构,支持武汉本地互联网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建设等一系列新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总规》突出发展“科技金融”,培育特色金融竞争力。尤其是以上报国务院《武汉城市圈科技金融改革创新专项方案》为契机,加快光谷银行组建步伐,鼓励各类科技产业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设立,探索券商开展科技企业股权直投业务,扩大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规模,支持在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股权资本化、智力资本化和资产证券化试点,探索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逐步建立一批集评估、咨询、法律、财务、融资、培训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服务中心。
除科技金融外,还将多元化培育绿色金融、城镇化金融、民生金融、物流金融等特色金融竞争力,武汉金融建设不断升级。
届时,武汉金融将形成“一心、两核、资本谷”的空间结构。汉正街国际金融中心区打造未来的金融主中心。长江为界,以北形成以武汉中央商务区——建设大道综合金融聚集区为核心、与二七国际企业总部商务区相互联动的金融聚集区。在长江以南,则形成以华中金融城总部金融聚集区为核心,与武昌滨江商务区相互联动的金融聚集区。
东湖高新则打造成大光谷金融资本谷,全面建成全国性专业金融中心,形成以科技金融为核心功能的产业金融及要素市场创新示范区、全国性金融后台产业基地。
《总规》还对现代金融市场体系建设、现代金融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区域合作、保障措施等九个方面内容作了具体描述。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06.01.2015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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