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制订国土空间顶层规划 超四分之一面积禁止开发
09.12.2014 11:3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8日,武汉市政府审议通过《武汉市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全市186个街道(乡、镇)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4类。东湖风景区等生态底线区被列入禁止开发区域。
主体功能区规划是空间规划体系中最顶层设计。近几年,国务院、省政府曾先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湖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均将武汉列为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
根据最新的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武汉国土面积调整为8569.15平方公里,比统计部门原公布的8494.41平方公里增加74.74平方公里。该市发改委介绍,武汉主体功能区规划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根据土地资源、水资源、环境容量等9个指标进行综合打分,同时考虑常住人口密度、重大项目布局等因素将全市划分为主城功能优化开发区域、城镇化重点开发区域、生态涵养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
《规划》的核心设计指标是提升开发强度,疏散部分地区人口。
一定区域内建设空间占区域总面积的比例称为开发强度,国际公认的开发强度警戒线为30%。上海、天津已超过这一比例,武汉去年开发强度只有21.06%。《规划》认为,江城开发强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到2020年控制在23.6%以内。
目前,武汉已有江岸区大智街道等11个街道常住人口密度超过5万人/平方公里。《规划》提出,要疏散优化开发区域和限制开发区域人口,向重点开发区域集聚。
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在2年前被该市划入生态底线区域,《规划》中将生态底线区统一列入禁止开发区,其总面积约为 2375平方公里,占全市面积的27.84%。因长江中下游防洪形势变化,东西湖蓄滞洪区此次未列入禁止开发区域。 (江萌、杨帆)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09.12.20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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