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1.5%可申报奖励
荆楚网消息(记者 郑青)“汉版补贴措施”出台,鼓励残疾人就业。10月8日,武汉市政府常务会议原则上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的通知》,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超过1.5%,可申报奖励。
“犟妈”易勤,8年来亏损80万元,依然大爱留住厂内12名智残工人,令人感动的同时也反映出了福利企业发展遭遇瓶颈。
受此前扶持政策弱化、重视程度不高等因素制约,武汉市福利企业从上世纪90年代末的674家减少至211家,残疾职工由16000余名减少至5644名,而且仍以年均10%以上的幅度锐减,从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的第三下滑至倒数第三。
社会福利企业是为安置残疾人劳动就业而兴办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特殊企业,它的存在和发展与保障、维护残疾职工权益息息相关,关系到全社会的和谐稳定。《通知》从规划引导、资金补贴、机制激励、培育发展、金融支持、平台服务、组织保障7个方面做作了具体规定。
为解决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成本偏高、积极性降低的问题,实施补贴制度。从2016年起,继续对福利企业缴纳残疾职工社保实施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实际缴纳社保资金的50%,约为每月450元—544元。
另外,根据人社部门意见,为解决参加工作较晚、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残疾职工退休问题,开通一次性补足政策,由企业或个人补齐后办理退休手续。
除了补贴外,还将建立激励机制,让企业为残疾人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规定称,自2015年起,福利企业残疾职工超过总人数25%的,对其超过比例安排残疾职工部分,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达到职工总人数1.5%,对其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职工,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此次扶持政策的主要内容一是提标,二是形成长效机制。”武汉市民政局有关人士称。
《通知》规定将发展福利企业和安置残疾人就业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更多残疾人就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将福利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的扶持政策;利用小额担保贷款政策,支持劳动密集型福利企业发展;建立福利企业招聘和残疾人求职平台,实现数据动态管理,为残疾人求职提供在线服务。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