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院成功执结一起涉高校房屋腾退案

02.11.2015  10:31
(记者 张城 通讯员 王欢 徐丹丹)8月18日,记者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楼、学生公寓的房屋腾退案件,切实维护了该校的合法权益和保障了其正常的教学秩序。   2004年武汉某集团公司租赁中南财大校区的房屋用于招生教学。2007年11月,双方约定由该集团公司向中南财大移交房产,具体为某集团公司完成第一、二步移交义务后,中南财大在2008年7月15日前将其首义校区的一栋宿舍楼和配套教学设施租赁给该集团公司使用。后两家单位仅部分履行了义务。某集团公司未按协议约定移交全部房屋,中南财大也未向该集团公司提供学生宿舍楼。2012年8月,中南财大向武汉中院起诉,要求某集团公司移交全部房屋,后者亦提出反诉。   2014年7月8日,该案经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令某集团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三个月内将其在中南财大南湖校区教学点6.18万余平方米的房屋移交给中南财大。判决生效后,该集团公司控股的某工商学院继续招生,导致涉案房屋未能如期腾退。同年11月13日,中南财大向武汉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南财大认为该集团控股的某工商学院长期打着自身的名义对外宣传招生,损害其声誉,要求法院责令某集团公司寒假期间腾退。某集团公司则以2400多名教职工与学生无处安置等为由拒不腾退,致使执行陷入僵局。   2014年11月12日,该工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遭渣土堵门,本地媒体集中报道了这起涉及中南财大与该工商学院的合同纠纷,引发外界关注。   针对本案涉及房屋体量大,涉及两千多名在校学生的就读及住宿问题,武汉中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明确既要坚决执行生效判决,维护法律权威,又要维护大局稳定,避免带来大的社会震动的执行思路。   最终,在法院的强力推进下,某集团公司如期在今年6月底将涉案房屋全部移交完毕。至此,涉及两校众多师生的利益、腾退面积达6万多平方米的案件历时8个月圆满执结。事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杨灿明亲手将一面书有“维权明理显正义,司法为民促和谐”的锦旗送到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盛赞该院严格执法、和谐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