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官员用公款理财:股市持续走熊 定会物极必反
以理财为名 行贪贿之实
——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违纪问题剖析
2014年11月,湖北省委第二巡视组到武汉市青山区巡视时发现,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玉奇在任青山区建设局局长时擅自动用基建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并造成巨额亏损。
2015年3月,武汉市纪委对高玉奇有关问题立案调查。经过两个多月紧张缜密的调查,高玉奇收受他人财物、贪污公款、设立小金库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浮出水面。同时,高氏父子一段跨越近4年的秘密理财之路也逐渐清晰地呈现出来。
拉开高玉奇办公室的抽屉,里面存放着厚厚几沓个人借款收息的单据、股金证书、投资入股协议书、理财快讯等股权债权证书及银行理财产品资料。
“22万,5.7%,2014.5.8—10.31,转60天,2014.11.6—2015.1.5,5.1%”,这是高玉奇在某银行资产管理交易业务协议书上写的一串数字。在另一份理财产品协议书上,“预期收益起始日”、“最后到期日”、“最终理财金额”、“预期年化收益率”被分别圈明标注了,并在旁边加注“保本收益,利息5267元”。
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对理财兴趣浓厚的人。然而,随着胃口越来越大,高玉奇不再满足于“小打小闹”,而是迫切希望“做笔大的”,在贪欲的驱使下,他将黑手伸向了自己管理的巨额公款。
贪念起,闲聊之中觅商机
2009年9月,时任武汉市青山区建设局局长的高玉奇,儿子高越大学毕业后成为某银行的一名客户经理。年末的一天,父子俩在公园散步时,儿子向父亲透露了一个信息:由某银行发售、某信托公司监管、某投资公司具体运作的“YJ5期”理财产品近期将面向社会招募发行,希望父亲能够联系几家企业购买该产品,这样不仅可以提升自己的工作业绩,投资公司还会支付一定的好处费。
想到既能“有效利用”区建设局“闲置”的建设专项资金,又能提升儿子的工作业绩,并且还能得到一笔可观的好处费,真乃“一石三鸟”,自诩善于理财的高玉奇想出“妙招”:由区建设局出资1800万元、区建设局二级单位武汉市挚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挚诚公司)出资220万元,以挚诚公司名义购买2020万元理财产品(其中20万元为手续费)。投资公司为了尽早达到募集规模提前运作,答应给予高越50万元的好处费。
高氏父子自以为踏上了一条秘密的理财之路、发财之路,根本没想到却是父子二人的毁灭之路。
手段高,瞒天过海签合同
动用2020万元专项资金进行理财,在常人看来这绝对是疯狂之举。然而,高玉奇的疯狂不是凭空而来的。因为区建设局在财务上基本都是高玉奇“一支笔”,且二级单位挚诚公司虽然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的核算账户,但是其人、财、物全部由区建设局打通管理使用。这也正是高玉奇能够瞒天过海,擅自动用2020万元的重要原因。
为了签订合同,高玉奇首先极力安抚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调研员徐某,“某信托公司是正规单位,信誉好、实力强,不会出事的,有问题我担着,你莫怕!”“现在市、区财政‘分灶吃饭’了,市财政以后不管我们了,区里也没有钱,不赚点钱不行了”。面对自己顶头上司既有“担当精神”又“合情合理”的决策,徐某也转变了起初的反对态度。为了掩人耳目,高玉奇告诉徐某,此事除了单位出纳之外,不能告诉其他任何人。然而,要以挚诚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需要盖挚诚公司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何某的私章。何某的私章一直由徐某保管,但公章由挚诚公司职员王某保管。为此,高玉奇让徐某直接把合同翻到需要盖章的一页且盖住其他内容,告诉王某“是高局长让盖的”。
2010年2月,一份挚诚公司投资2020万元购买理财产品的合同就这样秘密地签订了。
行情变,理财之路生变数
“中国股市在长达七八年的持续走熊后,肯定会物极必反,只要抓住了这个机会,就会为建设局大赚一笔。”从高玉奇的忏悔材料中,不难发现其目无法纪、极度自负的心态。
事实上,“YJ5期”理财产品净值从第三个月起就开始亏损,到了2010年六七月份的时候亏损得只剩90%了。但高玉奇始终相信还会升起来。当时,高玉奇判断自己将会在区建设局连任,这样就有时间扭亏为盈。于是,高玉奇又让高越于2010年8月秘密同投资公司签订了一份《关于资产管理的战略合作协议》,内容大致为,五年期满时投资公司至少保证挚诚公司的本金安全,时间则倒签至2010年1月26日,给人一种先有保障协议再购买理财产品的假象。
然而,形势的转变却让高玉奇始料未及。2011年4月,高玉奇拟被提拔为副区长,组织将对其进行离任审计。为了应付审计,高玉奇又让徐某编造了一份所谓的《专题会议纪要》,内容为经集体研究决定购买理财产品,收益用于解决办公楼建设及弥补事业人员经费,落款时间为2010年1月21日。由于高玉奇的包装,再加上未能严格依法审计(区纪委已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这次审计并没有对高玉奇的理财计划造成实质影响。
但是,一年后行情的巨变,却让高玉奇的秘密理财行动彻底曝光。2013年6月20日,因“YJ5期”理财产品持续亏损且跌破了基金净值0.7的警戒线,某信托公司强制清仓,提前终止了信托计划,并于2013年7月22日回款给挚诚公司1321.4万元,这意味着以挚诚公司名义购买的“YJ5期”信托产品亏损了698.6万元。
至此,高玉奇的理财之路彻底被阻断。
恣意为,威逼利诱补窟窿
“参加工作39年来从未认真地、系统地学习过法律知识,称自己‘法盲’也不为过”。高玉奇在忏悔材料中这样写道。然而,一个自我评价为法盲之人,此时的身份却是青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面对自己胆大妄为之举导致的近700万元的巨额亏损,他又是如何应对的呢?
事情暴露后,高玉奇立即给区建设局时任局长李某发了一条信息,主要是说购买理财产品及导致亏损的责任在自己,要求区建设局出具一份书面报告,自己会签署意见分担责任,同时希望能将剩余的资金继续购买投资公司的其他理财产品,以确保合作协议的履行,并再三嘱咐,此事不能上党委会讨论,否则自己就不管了。然而,区建设局并没有屈从,经党委会研究后,决定不再继续购买理财产品并准备聘请律师与投资公司打官司。
为了弥补亏损,尽快平息震荡,高玉奇让高越约见投资公司负责人李某。对于二人的见面,高玉奇进行了一番精心策划。
在见面时,仅以区委政法委书记及高越父亲的身份出现(直至案发后,李某才知道高玉奇介入此事的真正原因是因为他才是购买“YJ5期”的决策者),营造出儿子闯祸父亲出面解决的假象。在对事件的认定上,将其定性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属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在谈及赔偿问题上,强调投资公司在操作上存在失误,亏损的都是挚诚公司员工的看病钱、养老钱,如果处理不好,大量职工将会到投资公司围门堵路,投资公司的生意、形象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在弥补亏损事宜上,强调为了避免事态扩大对高越的工作造成影响,将掏钱帮儿子承担一定比例的亏损。经过三个回合的威逼利诱,最后投资公司作出让步,同意共同出资弥补亏损,截至案发时投资公司陆续赔偿了约300万元。
苦果尝,腐败到家家必破
案发时,高玉奇57岁,高越28岁。父子感情深厚,经常在公园散步谈心。然而,这种温情的生活场景却被高玉奇疯狂的行为断送了,不仅自己被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并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高越也因涉嫌共同受贿于2015年4月被检察机关立案批捕。导致这种悲剧的原因,我们从高玉奇的思想蜕变过程及对儿子的过分关爱中或许可以得到答案。
“在后来的工作中,和老板、商人接触多了,看到他们衣食住行的奢华,吃喝玩乐的随意,我觉得自己在他们面前显得很寒酸”。“思想防线放松了,慢慢跟着老板们一起‘潇洒’,称兄道弟,莺歌燕舞,不亦乐乎。对老板们送的几千、上万的现金纷纷‘笑纳’”。这是高玉奇在忏悔材料上的自我剖析。
另据武汉市纪委调查发现,高玉奇在得知高越接受施工队老板所“赠予”的10万元后,第一时间不是对儿子进行训斥和约束,而是让其留着自用;儿子工作地点离家较远,高玉奇直接打电话给工程施工队的老板,让其买一辆小汽车以借用的名义给高越上下班使用;儿子刚参加工作需要拓展客户,高玉奇又直接联系工程队施工老板,让其安排饭局,亲自出马帮儿子同一些存款大客户建立关系……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为官者对家庭有爱,为父者对子女有爱,这本是人之常情,但是这种爱却不能突破纪律的底线和法律的红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对财富的经营和打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能仅凭自己的一厢情愿恣意妄为,更不能贪欲膨胀、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否则,高氏父子的悲剧人生就是最沉痛的前车之鉴。(王伟)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