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五部门联手打击社保欺诈 涉案金额达5000元移送至公安
7月12日上午,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称,省人社厅将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今后,社会保险欺诈案件涉案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将移送至公安机关。
社会保险欺诈案件具有隐蔽性、复杂性等特点,导致案件发现难、查处难。去年,人社部要求各地于2017年底全面建立查处和防范社保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17年,湖北省人社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26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关于印发查处和防范社会保险欺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02号)(以下简称《通知》)。
省人社厅总会计师高忻介绍,社会保险欺诈行为,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证明材料或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行为。《通知》中将社会保险欺诈行为界定为两大类8个方面的行为。
《通知》明确了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的移送标准。明确要求及时将涉案金额5000元以上的涉嫌社保欺诈犯罪案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其他职务犯罪的案件向纪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移送。同时,对涉嫌社会保险欺诈犯罪案件的移送、受理、立案审查、移送起诉、立案监督、跨区域案件管辖和移送等程序也依法进行了明确。
此外,关于社会保险欺诈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主要内容还包括规范行政处理处罚、明确对追缴基金及罚款的处置问题、建立健全沟通协作机制、统一规范各类文书等共计七个方面。
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方面,《通知》明确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主要职能。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为:研究整体部署、审议相关制度文件、通报工作情况、提出加强预防和查处的政策措施、确定重大欺诈案件、指导地方工作、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督促检查。(陈露、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