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检察官接访后持续上访5年的她打开了心结——湖北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晋接访侧记
本网讯(记者 戴小巍 摄影 胡正享)“你好,我是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我是北方人,按照我们那里的习惯,应该要叫你徐师傅。我年纪比你大,叫你老徐也不合适,那样就把你叫老了。”7月3日上午10时,湖北省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内,信访人徐某某一落座,接访她的二级大检察官、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便亲切地说道。
“你的案件情况我看了一下卷宗,有了一定的了解,今天在这里主要是想进一步听一下你的想法。”王晋说。
话音刚落,放松下来的徐某某便接过话茬,开始向王晋和现场干警反映起自己的诉求。而这一切都要从一套房子的所有权说起——
归谁所有?5年来她不断上访
徐某某今年48岁,现为武汉某公司工人。2004年,徐某某与王某某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王某某与前妻有一女王某,现年37岁。徐某某与王某某结婚时,居住在位于武汉市硚口区罗家墩某私房内,该私房为王某某与其兄弟姐妹共同所有。2007年政府拆迁,王某某按份获得还建房一套,建筑面积57.55平方米,其中包含购买面积6.52平方米。
2012年10月,身患癌症的王某某以感情不和、徐某某未尽照料义务为由到硚口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查明真相后认为王某某的起诉理由与事实不符,判决不准许离婚。2013年1月30日,王某某立遗嘱,表示身后一切事宜由其女王某负责,并由王某继承还建的房屋。同年2月15日,王某某病逝。
2013年10月,因遗嘱继承,王某状告徐某某,提起确权之诉。同年12月25日,硚口区法院以该房屋并非全部是王、徐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为由,判决该房屋的54.29平方米由王某继承,徐某某实际享有建筑面积3.26平方米。一审生效后,徐某某向硚口区法院申请再审,被法院驳回。2015年5月6日,徐某某不服,向硚口区检察院申请民事监督。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原判决中由王某依遗嘱继承诉争房屋的54.29平方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故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
还建房确权后,王某请求法院进行分割。2015年10月13日,硚口区法院判决房屋为王某一人所有,王某支付徐某某4万元人民币,徐某某将房屋腾退给王某。徐某某不服并上诉。2016年5月17日,武汉市中级法院驳回上诉并维持原判。随后,硚口区法院依据判决对徐某某执行房屋腾退。
徐某某不服,先后到硚口区检察院、武汉市中级法院、武汉市检察院、硚口区信访局、硚口区政法委等部门四处上访。
据该案承办检察官、武汉市硚口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杜丽华介绍,5年来,徐某某多次上访,光到硚口区检察院就上访了10多次,其中有几次还带着铺盖到检察院,声称不解决问题就在该院住下不走,情绪十分激动,并屡次扬言要越级上访、进京上访。
推心置腹 她当场表示息诉罢访
“从你的表述来看,综合我对此案的了解,你反映的问题症结还是对法院判决你仅获得3.2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而不服。这5年来,你多次到检察院反映问题,我的同事们做了许多释法说理的工作,前段时间还专门召开了听证会,希望能够在给你解开法结的同时,也解开你的心结。”王晋说。
“说实话,这些年我一直都想不通。我和王某某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他过世后,为了房子我打了好多次官司,但没有一次让我满意。现在我是人也没了,房子也没了,到头来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我平时就在一家工厂打工,工资不高,日子过得很苦,我心里一直有气。”徐某某说道。
“我很理解你的想法,也从心底里十分同情你的遭遇。你到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是你的权利,我们在办案过程中也在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是仍然要立足于事实和法律。2015年法院在综合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后,得出了最终的结论,也对你的诉求给予了回应。也许监督结果并不能如你所愿,但肯定做到了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王晋诚恳地向徐某某表示,法院的判决和检察机关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都是于法有据的。
“尽管判决不能更改,但我了解到,你现在的生活确实比较困难,针对这些困难,我们会从改善你的生活条件入手,力所能及地依照法律和政策帮助解决一些‘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王晋接着说道。
随后,王晋详细了解了徐某某在丈夫去世后的生活来源、现在的家庭状况、工作情况、居住条件等各方面的信息,对徐某某面对困苦的生活依然咬牙坚持的精神给予鼓励,并表示支持徐某某依照法律和政策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公租房。他对硚口区检察院负责同志说,要积极帮助徐某某做好这两项工作。
“国家司法救助金我们会认真审查并抓紧办理。申请公租房不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但是,我们依然会尽全力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帮你解决问题。”王晋说。
王晋接着说道:“苦后就是甜,生活中没有过不去的坎。过去的苦难我们就将它翻过去,美好的生活还在后头等着你。今后的路还要靠你自己去走,咱们多想想阳光的一面、美好的一面,把工作、生活安排好,我相信,日子一定会越过越甜!”
“谢谢王检,谢谢湖北省检察院!今天能够见到检察长,我内心十分高兴,也充满了感激。见到检察长,我以后也没啥说的了,我不会再闹了。以前我闹来闹去,给大家带来了不少麻烦,在这里向大家说一声‘对不起’。我向大家保证,回去后一定开始新的生活!”一番推心置腹的话语,让徐某某最终打开了心结,并现场表示息诉罢访。
“检察办案中千万不能机械地就法论法。不能说案件在程序和实体上都没有毛病,我们的工作就停止了。我们要把工作再往前面延伸一步,满怀着感情去对待案件背后的弱势群体,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困难,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度。”接访结束后,王晋对参与接访的湖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主任陈俊和硚口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说道。他要求大家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角度去办好每一起案件,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他还反复叮嘱大家要持续跟进此案,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尽最大努力帮助解决徐某某的诉求,使她的工作与生活早日回归正常轨道。
“房屋执行中我们遇到了很大的阻力;执行后,当事人四处上访,又给各方都带来了很大压力。检察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实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武汉市硚口区法院执行局法官成晓峰说道。
示范引领 检察长接访成常态
“人心都是肉长的。只要我们真心实意站在上访人的立场去想问题、办事情,用心用情去促进相互沟通,用法用理去把事实说清楚,把道理挑明白,让人感觉到贴心与温暖,我想,人家多半会打开心结,对我们给予认同与信任。”接访结束后,王晋检察长对参与接访的检察官们说道。
王晋检察长要求全省三级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信访这项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工程,要求各级院班子成员开展常态化接访,力求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更高要求和期待。
2016年以来,王晋检察长先后听取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化解、深化首办责任制等专题报告30余次、对50余份相关文件作出批示,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通过全面调研、当面问询、个案督导等方式推进落实,确保信访矛盾化解、信访诉求解决等各项工作落实落细。5年来,王晋检察长当面倾听信访人诉求、批阅群众来信300余件,包案化解疑难、复杂信访案件,促进21件信访积案得到成功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最高检有要求,省院领导示范引领,当前,检察领导干部带头接访在湖北检察机关已逐渐成为常态。
据了解,近年来,湖北省检察院按照最高检和张军检察长要求,认真落实检察长接访制度,通过定期接待、预约接待、带案下访、视频接访等形式接待信访群众,特别是疑难案件信访人。2019年以来,湖北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含班子成员)共接待群众来访2664人次,阅批群众来信2157封,解决了一大批群众信访反映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各级院检察长到一线接访,是以上率下抓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的实际行动。”全国人大代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蔡学恩认为,大检察官带头参与接访息诉工作,充分彰显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说明湖北检察机关在“以上率下、带头推动工作”,体现了湖北检察机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不懈努力与追求。
“我注意到,我省检察长接访的大多都是疑难案、复杂案,能做到这一点很了不起!”全国人大代表、天门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沈方勇说道。他表示,检察领导干部带头办理“硬骨头”案,说明带头接访绝不是“逢场作戏”“蜻蜓点水”,而是在实实在在办案,办实实在在的案,这样有助于提高司法办案整体质效,同时也更能让老百姓了解司法、了解检察,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