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法律应用培训班在湖北黄石开班

13.10.2015  16:45

 

  图为开班仪式现场

        本网讯  (通讯员 叶斌 ) 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办的2015年全国检察机关法律应用培训班10月12日在湖北黄石市开班,来自全国32个省级院法律政策研究室负责人、高检院部分基层联系点负责人及部分市县级检察院研究骨干60余人将在黄石市进行为期6天的培训。培训班将围绕《刑法修正案(九)》及最新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进行学习和讨论。在开班仪式上,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到会做了重要讲话,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许发民致辞。

        万春主任指出,举办此次培训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加大对下业务指导的重要举措之一,对进一步发挥法律政策研究的“智库”作用,推动各省检察机关法律应用研究工作深入开展,培养法律应用研究骨干有积极促进作用,并希望同志们能认真学习,广泛开展交流。

        许发民副检察长在致辞中首先对来自全国各地的培训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并介绍了湖北省及黄石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在介绍我省检察工作时说,近年来,湖北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大力开展检察理论与应用研究工作,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集中精力开展了一系列重大问题研究,参与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制定,推动了一系列重大机制创新和改革实施,有力地促进和服务了各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这次全国检察机关法律应用培训班在我省举行,是对湖北法律政策研究工作的极大鞭策和鼓励,也为湖北法律政策研究部门提供了一次难得的学习交流机会,我们将虚心学习各地的经验,潜心钻研,力求学有所成,进一步把我省法律政策研究工作乃至整体检察工作引向深入。

        据了解,此次培训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具体从事立法和司法解释的领导和同志以及专家教授对《刑法修正案(九)》立法情况;《刑法修正案(九)》相关司法解释工作情况;《刑法修正案(九)》及刑法前沿问题研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的实施情况及修改工作;毒品犯罪会议纪要解读;相关中央司改任务工作情况;近期出台的司法解释的理解和适用;地方请示工作的规范、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修改以及涉台检察工作的开展等专题进行讲授。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