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详细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图为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现场参加咨询接访
本网讯(记者 邓七一 摄影 蒋长顺) 6月24日上午8时许,湖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正新来到武昌区检察院设于人流密集的紫阳公园东大门宣传点,参加“举报宣传周”咨询接访。
记者了解到,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国检察机关开展2014年“举报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湖北检察机关已于昨日全面启动第16个“举报宣传周”活动。
召开新闻发布会、检察长发表电视讲话、深入基层开展举报宣传活动...从6月23日开始,全省检察机关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举报宣传走进乡村、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活动,深入基层进行下访巡访、联合接访,全省三级检察院主要领导将在本院受理接待中心接待来访群众,运用检察微博、检务微信开展宣传,并举办“检察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等。
为深入推进“举报宣传周”活动,湖北省检察院经专题研究,出台了《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二0一四年“举报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进行了具体部署安排。6月23日至27日,全省检察机关将统一围绕“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主题,从党和国家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重点、检察机关推进检务公开的制度措施、检察机关强化自身监督的制度措施、举报工作制度与举报的方式方法等五个方面开展广泛宣传,并将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
方案要求全省检察机关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象,推动反腐工作深入开展。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细化、实化检察机关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
方案还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加强领导、及时部署,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统筹协调、加强督导,通过宣传周活动,进一步促使检察干警树牢群众观点,增强群众意识,提升群众工作能力。通过检务公开,进一步拓宽群众了解检察工作的渠道,真正把检察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打造一支自身过硬、群众信得过的检察队伍;使检察工作真正符合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