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检:检察建议促央企工程建设规范管理

16.08.2014  16:42

  本网讯(通讯员 王俊杰)8月1日,葛洲坝检察院收到葛洲坝集团公司对其加强工程管理检察建议的书面复函,有力促进了辖区中央国有企业强化规范工程管理,有效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发生。

  近年来,工程建设领域呈现职务犯罪易发高发态势,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破坏了公平竞争环境。葛洲坝检察院针对这一情况,对近年来查处的16件涉及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认真分析犯罪成因,突出查找工程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向中国葛洲坝集团发出了《关于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检察建议书》。

  收到该建议书后,葛洲坝集团公司高度重视,中国能建副总经理、集团公司总经理、股份公司董事长聂凯在集团公司召开的生产经营分析会上全文通报了该检察建议,并在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中,以附件的形式给予了全文转发。8月1日,集团公司书面复函葛检院,采取措施,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工程建设管理:

  一是强化资质管理,规范招投标行为。健全相关制度,对资质证照的登记、借用、审批等环节作处明确规定,严禁对外出借资质。制订招投标管理办法、土建工程评标办法等制度。加强对投标活动及投标文件的评审,提升竞标能力。

  二是加强工程项目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成立集中采购中心,实行“一包两采购”阳光操作。加强过程监控,纪检监察部门组织专班对《管理禁令》执行情况进行常态巡查,审计部门结合年度经济责任审计、年薪制审计和专项审计,对各项目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生产管理部加强对项目部巡查,对合同管理、成本管理、验工计量计价、大额资金拨付、日常物资采购、工程决算等事项进行重点检查,起到监督、防控风险的作用。

  三是健全项目组织机构,制衡项目经理权力。将项目经理的管理由人力资源部门调整到生产管理部门,加强监督项目经理履职尽责。明确项目部必须配齐配强领导班子、财物人员、设备物资管理人员、商务人员等。实行项目管理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项目施工分包、工程结算、物资设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必须由项目部集体讨论,并报上级审批后方可实施,进一步制约项目经理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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