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履行司法职责,保护生态环境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
根据党中央对环境保护的政策和指示精神,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并制定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司法行动方案。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赤壁市人民法院在出台了具体的司法工作措施之后,法院干警着力做好审理环境保护的案件,来保障绿水青山常伴在赤壁人民群众的身边。2018年11月,赤壁市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涉及刑事犯罪的污染环境案。
案件回顾
2018年3月,赤壁市自来水公司的收费员在日常的水费收缴过程中,发现了一个蹊跷的现象。辖区苦竹桥村的一个废弃养鸡场,最近几个月,用水量暴涨,是以前养鸡用水量的5倍。
另外,收费员注意到,养鸡场并没有养鸡的迹象,而是能闻到很大的刺鼻气味。那么,几百吨的水去了哪里?养鸡场里又到底暗藏什么玄机呢?
通过层层反映,赤壁市环境监察大队来到养鸡场,依法对其进行检查。
原来,养鸡场里的确没有养鸡,而是在进行电镀生产作业。电镀是一种常见的工业生产工艺。可是环境监察大队又不禁生疑,为什么要在如此偏僻,且交通不便的养鸡场里做电镀生产呢?随后在进一步的检查后,工作人员发现了这个小型电镀厂不为人知的秘密!
原来,电镀厂涉嫌违规排污!
几个月的时间里,上百吨的废水不经过任何处理,直接排到渗井中,严重污染水塘和农田,对附近村民的生活用水也产生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电镀厂负责人余文祥的这种生产行为严重违反国家环保法的相关规定。见事态严重,赤壁市环境监察大队依法对余文祥的电镀厂进行查封,并将此案移交给了赤壁市公安局。
在接到移送案件之后,赤壁市人民检察院对该案进行了充分的证据分析,并委托环保部门进行污染风险评估,评估后发现电镀厂排放的废水中含有各种金属离子,氰化物等有毒有害化合物,属于致癌致畸的剧毒物质,直接排放不仅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影响,而且对人类危害极大。
2018年8月,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因为这起案件是赤壁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涉及环境污染的刑事案件,为了充分了解案情,主审法官周向阳和赤壁市环境监察大队队长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了电镀厂进行考察。
2018年11月9日,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就被告人余文祥犯污染环境罪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
法庭上,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被告人余文祥非法排放废水,污染环境的事实逐渐浮出水面。
原来,2017年12月。被告人余文祥在赤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嵘毅祥机械制造厂,又辗转找到了位于赤壁市苦竹桥村的一废弃的养鸡场,租赁下来之后,余文祥又购买了电镀加工所需的设备,材料等,开始进行电镀机械零部件。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像电镀这种高污染产业,必须经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审批,且生产过程必须符合《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
而被告人余文祥既没有去赤壁市环保局进行审核备案,也没有对废水进行必要的去污处理,属于违法经营。
举证质证
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举示了书证,证人证言,询问笔录、监测报告等证据,用以证明,被告人余文祥开设的电镀厂是其一人投资,他应该对电镀厂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2018年7月,赤壁市人民政府通过招投标,聘请专业的公司对电镀厂的废水及危废物进行处理,共花费人民币60余万元。应当由被告人余文祥承担水土修复费用60余万元。
然而,在质证中,被告人的辩护人却提出了异议,认为公诉人提供的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只能作为量刑的参考,不能作为量刑的唯一标准。
针对本案的第一个焦点,主审法官又作何分析呢?
法庭辩论
法庭辩论中,辩护人认为被告人余文祥是主动去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的,具有自首情节,且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余文祥污染环境的情节属于严重污染存在异议,认为被告人余文祥的行为不构成严重污染,这也是本案的第二个争议焦点。
从公诉机关提交的检测报告来看,根据国家《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赤壁市环保局检测出余文祥电镀厂车间排口六价铬超标17倍,铬金属超标37.7倍,一号渗坑锌超标15.8倍,大大超出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宣判
法庭审理结束后,合议庭就被告人余文祥污染环境一案进行了充分地讨论分析,并于2019年1月31日,进行了一审宣判。
一审宣判之后,记者见到了余文祥,对于自己的行为所导致的后果,他表示十分后悔。
一城山色半城湖,六山两水两分田。湖北省赤壁市水系众多,茶田林立,自然环境优美,水土资源丰富。
保护生态环境,惩治污染犯罪,也成为了赤壁市人民法院开展日常司法工作的重点之一。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湖北省赤壁市人民法院在前进中,始终走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司法道路上,他们勇担司法责任,高举法治旗帜,力争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让赤壁市人民拥有一个美丽富饶,生态宜居的“精神家园”。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
欲知故事详情
敬请关注湖北电视生活频道
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
湖北广播电视台
联合主办的法制栏目——
《以案说法》
首播:3月15日 19点35分
重播:3月16日 12点15分
责任编辑:柯学文 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