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项目实质性重启 湖北省或迎来内陆首核机会
图为:咸宁大畈核电效果图。(省能源局供图)
湖北日报讯(记者廖志慧、通讯员沈能)1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文件,正式批准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大连市政府、大连核电集团、东北电力共同出资的红沿河核电二期项目两台百万千瓦核电机组开建。这是继2012年12月田湾二期工程以来,时隔26个月后政府再次核准的新核电项目。业内人士透露,随着沿海核电项目的重新启动,核电建设将迎来新一轮高峰期,我省大畈核电有望成为内陆首个获批的核电核项目。
核电是一种清洁能源。一座百万千瓦的核电厂和火电厂相比,每年可以减少二氧化碳排放600多万吨,并减少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包括汞在内的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发展核电,对保障我国能源安全、调整能源结构有着重大意义。我国提出计划到203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这意味着届时非化石能源的供应量要达到12亿吨标煤左右。除去风电、水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剩下的缺口则需要由核电来填补。
正在举行的全国两会上,21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政协提案,建议明确核电在我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以沿海扩建项目为重点,同时争取“十三五”初期在内陆开建首批核电项目。从全球看,内陆核电具有丰富的建设运行经验和良好的运行业绩,国际上也不区分沿海和内陆核电,两者没有必然差别。
据了解,早在1988年,我省就开始了核电厂址的遴选工作。自2003年启动核电建设前期工作以来,通过多年的努力,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基础。2008年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同意湖南桃花江、湖北大畈和江西彭泽三个内陆核电项目开展前期准备工作的文件。受日本福岛核事故影响,内陆核电的审批在“十二五”期间被迫搁浅。此次重启,我省有望迎来内陆首核机会。目前,相关部门正和核电建设公司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各项前期工作,确保具备随时报批和开工建设条件。
“两会”看核电
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要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积极发展水电,安全发展核电,开发利用页岩气、煤层气。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
从国家战略层面,进一步明确核电在中国能源电力供应中的支柱地位,实现规模化发展;按照“同一厂址,同一技术路线”的原则,以沿海扩建项目为重点,用具备三代技术主要特征的成熟堆型技术填平补齐,以推动核电产业整体上的健康、有序、不间断发展;将内陆核电建设真正提上议事日程,争取“十三五”初期首批内陆核电项目开工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中国工程院副院长干勇等21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案
大力发展核电可以从治理雾霾或者减少雾霾的角度起到积极作用。内陆核电和沿海核电是一样的,我们执行的都是最高的标准,技术是成熟的,都是安全、可靠的。即使是在严重事故的情况下,放射性物质也不会外泄,不会对公众、对环境造成影响。
——全国人大代表、桃花江核电有限公司总经理郑砚国
(记者 廖志慧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