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议武汉"树上钉铭牌" 宣传好就怕树受不了

12.04.2015  11:15

被钉上钉子的紫薇树 记者郭良朔 摄

  长江日报讯(记者王平)网友“武汉多多dd”发微博称,三镇不知道有多少棵树上挂着介绍树木名称的铭牌,全用钉子钉上去,这种做法有些欠妥。

  洪山区一大道路边绿化带约5米宽,种植有高低不同的树木。记者看到,在这些树木的树干上,用钉子固定了一块红底白字的小铭牌。通过铭牌得知,这里种有香樟、广玉兰、红叶石楠等植物。

  这些小铭牌除介绍树木的名称,还介绍每棵树木的胸径、地径等。铭牌还注明种植树木的施工单位。

  记者在附近一休闲娱乐区发现,这里种植的树木,树干上同样也钉有相同的铭牌。粗略估计,被钉上铭牌的树木有数百棵。

  记者在现场随机询问了7位路过的市民,多数人在肯定挂铭牌的同时,对用钉子持反对意见。

  一对带着4岁孩子的夫妻路过此处,正在借助铭牌教孩子认树。丈夫刘先生说,自己也不认得多少树,这个牌子起了科普宣传作用,教了孩子,大人也会认。

  “这样做肯定不好,树也有生命。”肖女士说,完全可以用一根绳子将牌挂在树上,可起到同样效果。

  市园林部门负责人称,《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明确规定,禁止损坏城市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虽然挂铭牌的想法是好的,但树上钉钉子,多少会对树木的生长产生不利影响”。

  树上钉钉子是否应该受到处罚?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颖说,《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是规范影响市容的行为,本案中,相关人员仅就为让民众认识所种植的花草木树的知识而钉钉子挂介绍牌,不属于违反《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行为。

  同时,她还认为,《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规定:单位在其用地范围内种植和管理维护的树木,归该单位所有。因此,该单位对其所种植的花草树木享有所有权及管理权,其行为未违反城市化公共管理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应被施以相关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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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户树上钉个钉罚了50元

  2013年6月1日起施行的《武汉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内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无乱设广告;树木和公共设施上无晾晒。违者将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媒体报道,江汉区一家五金水暖店,因在门前人行道的法桐树上钉了颗钉子,用来晾晒拖把。被区城管委开出50元罚单。这也是武汉市实施“门前三包”新规后,开出的首张罚单。市城管委一工作人员称,这是对其影响市容进行的处罚。

(见习编辑:叶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