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定标准松动:房贷已还清再买算首套房

23.09.2014  12:22

  楼市僵持了数月后,首套房认定标准开始出现松动。9月22日,记者从福州市政府网站看到,福州发布最新房地产政策指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同时,昨天有消息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可能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

   将执行“还清贷款再买算首套”?

  昨日下午,福州市政府网站发布《福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意见》,其中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

  “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的,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文件中表示。这意味着偿清房贷再次申请贷款可算做首套房,贷款利率不必硬性规定上浮10%以上。除此之外,“居民家庭拥有的住房套数只在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机构查询。”也就是说,首套房的确定仅限于本地,在其他地区有房产不影响在福州市享受首套房资格。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松或不仅限于福州市一地。昨天下午,两位券商人士向记者透露,四大行将出政策,放松首套房认定标准,只要房贷余额还清都算首套房。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四大行开会,透露这一想法,目前正在吹风阶段,预计该政策随后出台。

  记者随后向央行以及四大行求证,但截至发稿时未获答复。

  此前,监管层规定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