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市构建三项机制加强建设用地批后监管

28.09.2014  17:09

  一、构建跟踪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建设项目用地跟踪监管卡》,连同宗地的供地批文、土地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及用地红线图等相关资料移交给有关基层国土资源所。各国土资源所在日常动态巡查工作中,对照每宗地的土地出让信息对各宗地的土地利用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和核查,及时发现用地者是否有闲置土地、擅自改变用途、超出用地红线建设、非法转让、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上报市局。

  二、构建项目验收预警机制。联合市规划、国土、住建、房产、安监、质检等部门,实行建设用地竣工联合验收办证制度,企业开工前仅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复印件,对符合用地条件和规划设计要求,按约定时间完成开工率、建成率、竣工率的一律通过验收并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并核发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原件,不符合要求及时下达整改通知,督促其增加投资,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确实达不到规定用地强度的项目,坚决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挂牌出让。

三、构建奖惩激励导向机制。严格建设用地预审,对招商引资项目的选址,必须充分论证,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方可选址。强化乡镇国土资源所建设用地审查工作责任,对无投资实力,涉嫌圈地炒地的追究乡镇所主要负责人责任。增加建设用地报批前置条件,实行乡镇政府书面承诺制度,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作出书面承诺,保证是真项目、好项目,不改变用途,不超计划用地,凡是不能按期竣工验收的项目用地由当地政府组织自行拆除,今后不得再申请新的用地计划。对土地利用率高的乡镇,在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给予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