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发布18条措施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新华网武汉5月25日电(吴文华)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的若干措施》,从鼓励汽车消费,促进住房、家居消费,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消费等八方面,推出18条措施加快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在鼓励汽车消费方面,2022年6月至12月,湖北省将实施汽车以旧换新专项行动,报废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8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3000元/辆,转出旧车并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5000元/辆、购买燃油汽车的补贴2000元/辆;二手车交易增值税由2%下调至0.5%。省内城市运营公交车购置新能源车的按车价补贴3%。
在促进住房、家居消费方面,湖北省采取支持人才购房、财政补贴、契税补贴、展销促销、合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和额度等政策措施,更好满足购房者合理住房需求,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鼓励各地组织家电、家具销售企业推出惠民让利促消费活动。2022年底前,湖北省级财政对各地在家电、家具促消费方面的财政投入按照一定比例给予补助。
在支持住宿、餐饮、零售、文旅、体育消费方面,下半年,湖北将分批次向省内居民(包括省外来鄂人员)投放“惠购湖北”“惠游湖北”“惠动湖北”消费券,活跃消费市场,所需资金由省级与各市州财政分别负担50%。
在点亮夜间消费方面,湖北省将打造100家夜间消费集聚示范区,争创约10家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允许部分道路临时开展夜间经营,免收占道费;对经相关管理主体同意利用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夜间消费活动的,免收场租费、摊位费、垃圾处理费。
在拓展新型消费方面,湖北省将加快发展“网上菜场”“网上餐厅”“网上超市”,大力推广农产品“生鲜电子商务+冷链宅配”“中央厨房+食材冷链配送”等消费新模式;发挥武汉国家级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带动作用,培育壮大智慧产品、智慧零售、“互联网+医疗健康”等消费新业态。
在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方面,湖北省将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100万元至300万元部分,再减半征收所得税;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3个月租金,位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减免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