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条件领域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

15.06.2016  03:1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管理,按照《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鄂科技规计【2011】2号)的有关要求,省科技厅拟对已到期的条件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6年5月31日前到期未验收的条件领域科技计划项目(见附件1)。

  二、验收方式

  验收方式分会议验收和结题验收两种方式。原则上资助经费在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结题验收的方式,资助经费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采取会议验收的方式进行。

  三、验收程序

  (一)会议验收

  1、承担单位根据计划类别认真填写相应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申请表》。资助经费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同时提交由专业机构出具的专项资金审计报告。

  2、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高校,科研院所)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审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申请表》。

  3、《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材料,简装报送至省科技厅条件处。

  (二)结题验收

  1、承担单位根据计划类别认真填写相应的《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2、承担单位将《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项目任务书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送达3—5名同行专家,请同行专家对照项目任务书,审阅《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后,认真填写《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3、主管部门(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科创局,高校,科研院所)对照项目任务书,认真审查《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

  4.《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和《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专家验收意见表》各一式三份,纸质材料,简装报送至省科技厅条件处。

  四、相关要求

  相关材料应于2016年7月30日前报送至省科技厅条件处,会议验收的项目省科技厅将统一安排验收时间。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向条件处提交说明。项目延期只可申请一次,延期验收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报送验收材料且不提交延期申请的的视为验收不合格。

  五、联系人

  省科技厅条件处  刘波  027-87135833

  附件:1. 2016年条件领域项目验收清单

  2.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申请表

  3.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申请表

  4.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会议验收执行情况报告

  5.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结题报告

  6. 湖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专家意见表

 

 2016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