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海局长到鄂州市调研督查
11月7日至8日,省局局长李昌海带领相关处室负责人到鄂州市调研基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督查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各区局、分局和监管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征求对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李昌海一行先后深入华容区局、华容镇和红莲湖新区监管所、鄂州市食品药品网格化电子监管中心,听取市局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和今年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并召开区局、分局和基层监管所负责人座谈会,听取成立以来各项工作运转情况、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做好明年监管工作的思路和建议。他指出,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以后,各项工作迅速起步,做了大量工作,既完成了省局的规定动作,也有自选动作,很有特色、很有成效。
李昌海强调,基层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战场,基层监管人员是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主力军,县区局长和乡镇所长是基层食品药品监管的主心骨。为进一步做好基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他提出了四点要求:
第一,要立壮志。当前,各级党委、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高度重视,监管工作地位和重要性日益凸显。体制改革到位后,一定要拿出百倍的信心、百倍的力量,以一种良好的精神状态,把食品药品管好,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不辜负党委和政府的殷切期望。第二,要打基础。在“四抓”上下功夫:抓宣传。要进一步加大对“12331”、假劣食品药品识别常识等方面的宣传力度,不仅要让食品药品知识家喻户晓,更要发动群众的力量积极参与监管工作。抓培训。要让基层的同志全面掌握应知应会的监管知识,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抓规范。重点要抓好监管主体、管理行为、管理制度和监管对象的规范。抓网格建设。要将监管工作与社会综合管理网格对接起来,积极发挥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第三,要重法治。监管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和法治思维,坚持按法制标准办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杜绝吃拿卡要;要勤于学法、善于用法,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提高依法监管的能力;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坚持对食品安全“四最”的要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第四,要正作风。要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努力培育“四种作风”,即:要有艰苦奋斗的作风,在现有的条件下,要讲奉献、讲牺牲,积极发扬精神优势,把各项工作干好;要有敢于担当的作风,要紧紧盯住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一个品种一个品种、一个环节一个环节、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抓好监管;要有狠抓落实的作风,对于发现的问题产品,不能一罚了之,要做好后处理工作,要真心诚意地帮助和督促监管相对人整改落实到位;要有清廉有为的作风,要严格按照落实“主体责任”的要求,遵守纪律,廉洁执法,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食品流通监管处、鄂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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