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湖北康朝医药有限公司《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通知

25.11.2014  13:56

湖北康朝医药有限公司:

  你单位提交的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申请收悉。根据你单位申请,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证号:鄂AA0270117)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证书编号:A-HUB10-201)。经审查,符合注销条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现同意注销,并收回《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原件。

  特此通知。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