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监局发布1-3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概要:1-3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下降。较大事故同比大幅下降。其中,工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呈两位数下降。但是,仍有少数地区和部分行业事故同比有所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有效措施并狠抓落实,进一步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一、全省各类事故情况
1-3月,全省共发生各类事故4371.5起,死亡328人,受伤906人,直接经济损失5111.37万元,同比分别下降12.88%、23.36%、26.99%和8.34%。其中:发生较大事故7起,死亡26人,同比分别下降53.33%和55.93%。
二、各行业(领域)事故情况
1-3月,各重点行业领域中,工矿和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和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
(一)工矿事故“双下降”。发生事故29起,死亡40人,同比分别下降32.56%和27.27%。其中:发生较大事故2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和30.77%。
1、煤矿事故下降。发生事故2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60.00%和62.50%。
2、非煤矿山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发生事故7起,同比持平,死亡11人,同比下降8.33%。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下降50.00%和42.86%。
3、建筑事故下降。发生事故10起,死亡11人,同比分别下降37.50%和38.89%。
4、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上升。发生事故2起,死亡6人(去年同期为0)。其中: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5人。
5、未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6、工矿其他类事故下降。发生事故8起,死亡9人,同比分别下降46.67%和47.06%。
(二)道路交通事故“双下降”。发生事故834起,死亡255人,同比分别下降23.97%和26.09%。其中:发生较大事故5起,死亡17人,同比分别下降54.55%和63.04%。
1-3月,发生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201起,死亡67人,同比分别下降32.32%和45.53%。
(三)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上升。发生火灾3449起,死亡14人。其中: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594起,死亡2人(去年生产经营性火灾0死亡)。
(四)铁路交通事故上升。发生事故17起,同比持平,死亡16人,同比上升6.67%。
(五)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发生事故0.5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为0)。
(六)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上升。发生事故42起,同比下降8.7%,死亡2人,同比增加1人。
三、主要特点
(一)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大幅度下降。1-3月,全省各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2.88%和23.36%。
(二)较大事故同比大幅度下降。1-3月,较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3.33%和55.93%。未发生重特大事故。
(三)大部分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月,有13个市州四大类事故和高速公路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或持平,其中:襄阳、荆州、宜昌、十堰、孝感、荆门、随州、恩施、潜江、天门和高速公路等11个地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四)控制指标实施良好。1-3月,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各类事故(工矿、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合计)实际死亡125人,比控制进度数335人少死亡210人。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行业领域事故同比略有上升。1-3月,水上交通、铁路交通、农业机械和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均同比上升,分别增加1人、1人、1人和2人。
(二)少部分地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1-3月,黄石、黄冈、咸宁和林区等4个地区四大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五、较大事故情况
1-3月,全省共发生7起较大事故。按行业分,道路交通事故5起,工矿事故2起;按地区分,高速公路2起,黄石2起,宜昌、武汉和黄冈各1起;按时段分,1月和3月各发生1起,2月发生5起。3月的1起事故为:2015年3月11日21时30分,黄石市大冶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铜山口铜矿工人在拆除安全防护平台时发生片帮,造成平台倾斜,使5名工人从平台上坠落,致4人死亡,1人受伤。
六、下一步工作建议
1-3月,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但是仍有部分行业和少数地区事故上升,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和不足,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并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平稳。一是要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全面推进煤矿和非煤矿山攻坚克难工作。认真抓好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继续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专项治理。重点抓好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及校车运输安全管理和监控。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积极推进水上交通、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军工、电力等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二是要抓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工作。日前,国务院安委会已下达2015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全省控制指标即将下达,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将指标层层分解至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监测监控和点评考核,确保全年任务的完成。三是加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继续深化“四不两直”督查检查工作机制,实施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对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实危险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从严从重处罚,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规划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