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青春书写忠诚 用勤劳搅拌智慧 ——记利川法院民二庭庭长胡兴国
胡兴国,1995年大学毕业后分配到利川法院工作,现任利川法院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其实,上世纪90年代大学科班出身的人并不多,和他一起毕业的同学,有的走上了政府部门领导岗位,有的从事法律服务获得了丰厚的收入,还有的在经济发达地区的高、中级法院工作。而胡兴国毕业后毅然选择了回到利川这片生他养他的故土,从此便扎根在这个山区基层法院的三尺法台。二十多年来,他先后在利川法院下辖三分之二的人民法庭工作过,足迹踏遍了利川的山山水水。
爱岗敬业,把青春年华奉献给审判事业
廿年磨一剑,璞玉琢光明。无论工作上还是生活中,刻苦学习、不停钻研、精益求精已经是胡兴国的日常习惯,也成就了他在利川法院商事审判专家的地位。他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只靠忠诚和热情远远不够,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审判实践中,每遇到一个典型疑难案件,他总会用心查找法律法规,研习相关法学著作,做到法理不明不审,法规不明不判。经过近二十年来的锤打磨炼,他的审判理论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他在2011年度主审时代公司与大地财产保险公司交强险合同纠纷一案,针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就“交强险”的规定,准确归纳争议焦点,结合案件事实,正确认定交强险中的被保险人、保险标的、第三者及赔偿项目和标准。随后该案被评为全州法院首届精品案件,为今后审判类似案件起到一定的示范作用。
勇挑重担,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
因其业务素质过硬,胡兴国所承办的案件大多数是审理难度大、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可不管案件有多复杂,他始终如一,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地审判好每一起案件,在审理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当判则判,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些年来,每年他的个人主审案件和参加合议庭审结案件的总数以及个人主审案件的调撤率均居全院前列。所审结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缠诉,做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三统一。
能动司法,不断拓展司法调解范围和创新调解新方法
近年来,利川城区周边农村大量土被征收,由此引发的土地补偿费纠纷不断涌入法院。为妥善处理该类型纠纷,他多次深入城区周边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指导,在人民调解委员会掌握好法律适用知识后,尝试委托乡调解委员会对案件进行调解的新方法。郭某等50余人与凉雾乡老河村委会为土地征收拆迁产生纠纷后,凉雾乡人民政府找到了法院请求协助解决,当时案件并未到法院,最高法院刚出台有关司法确认的司法解释,他认为,要法院提前介入,只有通过凉务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达成协议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为使调解协议具有真实性和合法性,双方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定协议有效。后该系列纠纷在凉雾乡党委、政府的参与下,凉雾乡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达成了协议,双方在申请法院裁定协议有效后又得到了及时履行,维护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又解决了政府的后顾之忧,且防止了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其次针对市农行信用卡透支系列案,他与全庭干警一道及时开展巡回办案,3天时间调解结案15件,从根本上解决了判决上诉多、发改多、申诉信访多的司法困境,实现了两个效果的有机统一。
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审判管理新模式
2013年4月,胡兴国服从组织的安排被调到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后,认真研读上级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和案件质效考评办法,努力提升自己的审判管理能力。积极探索新的审判管理模式,根据利川法院的实际情况,大胆提出按案件类型对审判业务部门和案件承办人进行考核的新思路,制定新的管理制度,对各部门职能工作进行精细化管理和量化考核,做到事事有制度,人人有压力,案案有监督。为提高全院案件质量,他倡议在院领导审签法律文书前,明确规定承办法官须将裁判文书提交庭领导审查后审签,全院案件质量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锲而不舍之,金石得镂成。胡兴国的优秀,在于他对平淡工作的坚持,在于他对自己精益求精的严格要求。二十余年来,他用青春书写忠诚,用勤奋搅拌智慧,用劳动撑起成功,用清贫守住操守,为利川法院的审判工作默默奉献,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