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职致千万易地建设费未追缴,武汉检察机关诉人防办行政公益诉讼案胜诉

14.02.2017  04:01

  

  2017年1月18日,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诉武汉市黄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黄陂区人防办)不依法充分有效履行职责一案在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黄陂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人出庭诉讼,被告黄陂区人防办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和第三人湖北百利恒置业有限公司的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黄陂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当庭作出一审判决,确认被告黄陂区人防办在湖北百利恒置业有限公司未缴纳易地建设费之前出具人防意见及未充分有效履行追缴易地建设费职责的行为违法。  

  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2007年,湖北百利恒置业有限公司在黄陂区开发建设“美景天城”项目时,黄陂区人防办在该公司未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情形下出具人防意见,致使该公司拖欠易地建设费13999696元达数年之久。2016年4月26日,黄陂区人民检察院向黄陂区人防办提出检察建议,要求黄陂区人防办依法履行职责,责令湖北百利恒置业有限公司限期缴清易地建设费。至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之前,黄陂区人防办没有采取有力措施开展追缴工作,使得该公司仍拖欠易地建设费10999696元。  

  据此,检察机关请求法院判决: 

  ✦  确认武汉市黄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在湖北百利恒置业有限公司未缴纳易地建设费之前出具人防意见的行为违法;  

  ✦  确认武汉市黄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未充分有效履行追缴职责的行为违法; 

  ✦  责令武汉市黄陂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继续履行追缴职责。    

  在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后,湖北百利恒置业有限公司将欠缴的人防易地建设费全部缴纳到位,检察机关因此撤回了第三项诉讼请求。黄陂区人民法院当庭判决,对检察机关的前两项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武汉市黄陂区委政法委、区法制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30余人旁听了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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