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工作方案 大力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22.08.2016  16:32

8月19日,十堰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在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方案》,有效落实2015年底市两办下发的《关于在全市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以大力推进全市各级各部门实行法律顾问制度的全覆盖。

工作方案》在四个方面进行了明确。一是明确了工作目标。到今年底,在市、县、乡镇(街办)、村(社区)普遍建立和实施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市、县、乡镇(街办)、村(社区)和覆盖全市所有行业部门的法律顾问网络体系。二是明确了组织领导。领导小组由市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常委任组长,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以及市政府法制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安排部署、指导督办和检查考核。三是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成员单位按照“分类实施、分级管理、逐步推开”的要求对本系统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进行督办落实,并制定实施方案。各级党委政府负责本级党群机关、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制度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负责建立法律顾问工作保障机制,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列入政府采购目录;各级主管部门负责所属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档案的建立,统筹指导有关单位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各级信访部门负责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工作的制度建设、绩效考评、工作经费和日常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法律顾问的联络、协调和管理,对法律顾问的聘任及其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内法律顾问制度工作档案,掌握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大数据。四是明确了工作要求。其一开展绩效考评,将法律顾问制度工作纳入法治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其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类法律顾问管理的配套制度;其三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打造一支数量较大、素质较高、结构优化、互为补充的法律顾问队伍;其四注重宣传工作,在全社会营造聘请法律顾问、运用法治方式解决法律问题的法治氛围。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