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大力推进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工作

30.05.2014  22:34
 

  

  

  

  按照文化部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总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省文化厅高度重视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湖北的推广应用工作,上下联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积极推进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

  5月13日至15日,在各市州初步完成所辖县(市、区)文化市场行政管理部门与综合执法机构的机构、人员和覆盖文化市场全领域经营单位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以及全面培训的基础上,省文化厅对各市州采集的数据进行了分片集中审核、导入。目前,全省共导入市场主体信息14879条,市场管理与执法机构信息341条,管理与执法人员信息1002条。5月22日,为了进一步加大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工作力度,省文化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座谈会,进一步明确了全省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要求、任务和进度,并通报了各地基础数据审核、导入工作的情况以及存在问题。17个市州文化局分管领导、责任单位负责人、责任人共5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省文化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段天玲出席并讲话。

  段天玲在讲话中高度肯定了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前期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增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明确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文化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加强信息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提高文化市场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是优化文化市场行政服务的必然要求,是文化市场管理由“数据化”向“信息化”过度的关键环节。二是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本地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按照“成熟一个,上线一个”的原则,各地在完成基础数据导入工作的基础上,要尽快组织经营单位激活存量数据,谁先满足上线条件,谁就先上线,有序开展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应用工作。三是要多方协作,稳步推进全省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在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的推广应用工作中,各地要重点加强上下级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强市场准入部门和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并努力争取文化市场主体的理解和配合,形成各级、各部门以及市场主体之间职责明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相互支持的“一盘棋”工作局面。

  为提高全国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我省的推广应用工作效率,省文化厅拨款50余万元,为全省126个市、县(区)配备数据采集设备。自2014年6月开始,每月将对17个市州(含所辖县<市、区>)的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并将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纳入全省年度文化市场管理与综合执法绩效考评主要测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