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援时一拳将人打伤 溺水者上岸后怒火冲天

25.07.2015  10:32

志愿者呼吁:尽快为志愿服务立法

本报讯(记者翟兰兰 实习生黄青青 通讯员朱华 徐飞)“要不是我打他一拳,我们两个人就都没命了!”昨天,在《武汉市志愿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座谈会上,长江救援志愿队队长张建民讲述自己遭遇的尴尬一幕,呼吁立法能保护志愿者的合法权益。

张建民说,这是不久前发生在长江边的一件事。当时,他正在大堤口一带巡逻,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只见不远处的江水里,有一个小伙落水,正在拼命扑腾。他一个箭步冲上前去,一头跳入江水中。等他游到溺水者身边时,小伙一见有人救他了,使劲将张建民一抱,张建民手脚伸展不开,眼见两人一起要往下沉。他用力挣脱,可小伙越抱越紧,慌乱之中,他只好朝小伙使劲打了一拳,对方这才松开他,他立即采用正确的救人方法,从后背将其抱住,用力游向岸边。没想到上岸后,小伙子不但没有感谢他,而是摸着肿痛的脸,冲他大吼:“你搞么事,干嘛要打我!”

张建民说,下水救人最忌讳的就是被溺水者抱住,搞不好两人都沉下去,类似情况其他队员也遇到过,比如救人时不慎将对方抓伤,还有前不久黄鹤楼队一队员为保护救生器材被砍伤,两万元医药费只能靠自己和队员们自发凑,“希望《条例》能针对志愿服务过程中易‘扯皮’的事进行规范”。

志愿者保障问题成为昨天会议现场的热门话题。武汉地铁志愿者胡龙丹建议,希望能为所有的志愿者购买保险,防止在发生意外情况后缺乏保障。武汉生命阳光公益救援中心副主任王辉建议,在重大灾难事件的救援中,希望政府能给予专业志愿组织一些优待,比如减免高速过路费等。

据了解,这是市人大、市文明办、市法制办针对《条例》组织召开的第9次立法座谈会。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胡绪鹍说,在武汉市志愿服务的立法工作中,一线志愿组织和志愿者是最有发言权的,在意见征集时要更多听取来自基层的意见,同时,在立法中,要少限制、多鼓励,为志愿者提供更多的关爱,倡导善有善报。

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长李述永说,希望志愿服务能积极拥抱互联网,用好“武汉云生活”平台,促进志愿服务的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袁堃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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