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宣传站位服务工作大局
全国税收宣传工作会议召开后,各地税务机关积极采取各种形式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天津市国税局整合宣传力量,加强国地税之间、上下级国税机关之间、宣传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之间宣传力量的协调调动,整合运行机制,加强宣传工作例会、新闻发布会等工作的统筹协调,提高宣传工作效率。
河北省国税局明确了以抓好构建大宣传格局、明确宣传工作重点和打造精品宣传项目三个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工作。
山西省国税局以打造高质量税收宣传精品为抓手,对全省系统税收宣传机制全面整合,每月下发税收宣传要点,确定当月税收宣传重点,明确牵头部门和配合处室以及市局。
内蒙古国税局分析查找税收宣传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对如何做好税收宣传工作研究具体措施。
吉林省国税局完善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丰富税收宣传方式载体。鼓励各地区结合地域文化开展特色宣传活动,深化国税、地税双方合作。
黑龙江省国税局明确提出各部门要围绕会议提出的目标,细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上海市税务部门重点从制度完善入手,建立税收宣传协调例会制度,坚持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形成新闻发布常态、长效化机制。
江苏省国税局提出创新宣传机制,强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把握话语权,增强影响力,扩大覆盖面,为税收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浙江省国税局要求要挖掘喜闻乐见、接地气的宣传方式,将宣传工作做深做广做细。
安徽省国税局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确各单位税收宣传工作职责,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部门参与配合的组织领导体系。
福建省地税局完善协调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研究宣传计划、解决税收宣传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需求。
山东省国税局研究制定税收宣传相关制度,完善税收宣传工作机制,注重新媒体的运用,创新税收宣传形式,全面做好全省税收宣传工作。
河南省国税局要求整合省局内外网、新闻媒体、宣传人力、后勤保障等资源,建立税收宣传评论员、咨询员、通讯员、网络宣传员、联络员“五员”队伍,构建“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横向互动、纵向联动、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大宣传新格局。
湖北省国税局明确各级国税局一把手是税收宣传第一责任人,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各部门领导分工负责、宣传部门组织协调、媒体和社会广泛参与的组织领导体系。
湖北省地税局提出坚持内内结合,加强协调联动。坚持内外结合,加强舆论引导。坚持上下结合,加强新闻宣传。坚持统分结合,加强项目管理。
湖南省国税局做好“两个牵头”,即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由办公室牵头,面向纳税人的政策宣传由纳税服务部门牵头。做到“两个同步”,即重大宣传活动省局与市州局、县市区局同步开展,面向纳税人的宣传与面向社会的宣传同步推进。
广东省国税局提出加强税收宣传项目管理,提前规划,多出精品,发挥市级单位的宣传积极性。
广西国税局将新闻宣传任务分解落实至相关处室和市局,并纳入绩效考核。明确重大会议、重要活动邀请媒体介入,形成涉税常态化报道习惯。
广西地税局提出要抓好税收宣传制度建设,税收宣传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等措施。
海南省国税局借助办公室系统近期组织的培训班,研究部署如何做好全省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结合实际调整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税收宣传工作。
四川省国税局以开好班子学习会、税媒互动会、工作调研会和宣传培训会 “四会”为抓手,落实会议精神。
贵州省国税局制定税收宣传分解实施方案和工作步骤,建立全系统税收宣传联络员队伍,将税收宣传纳入绩效考核,明确宣传任务,加大考核力度,保障宣传工作扎实开展,落实到位。
云南省地税局提出定位整体化、平台多元化、内容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组织系统化五项举措确保会议精神在全省地税系统贯彻落实。
西藏国税局明确提出各部门要围绕会议提出的“找准三个定位、围绕四个目标、落实五项任务”目标,细化措施,扎实有效地开展税收宣传工作。
甘肃省国税局明确围绕推进政策解读、舆情引导、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信息公开等四项重点工作,落实发布、解读、回应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青海省国税局要求通过强化日常管理、绩效考评,加大培训力度等方式,切实发挥税收通讯员在税收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新疆国税局明确了以开展“民俗型”宣传、“服务型”宣传和“需求型”宣传三个方面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税收宣传工作。
新疆地税局加强税收宣传与税收业务的融合,在开展业务工作时,同步安排税收宣传,做到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加强国地税合作协调,在宣传工作中做到口径统一、步调一致。
大连市国税局提出要通过以税收透视经济、以政策惠及民生、以新媒介融合好传统、保持主阵地但要拓展新渠道等途径来突出特色抓好宣传。
宁波市国税局制定出台宣传工作办法,结合宁波实际,迅速拟定《宁波市国家税务局进一步加强税收宣传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机构设置、人员安排、经费保障等方面作出硬性规定,确保税收宣传工作有目标、有抓手、有保障、有奖惩。
深圳市国税局要求全市国税系统把税收宣传与税收业务紧密结合起来,利用网站、报刊等宣传阵地,及时让上级机关了解下情、让纳税人了解税情。
深圳市地税局提出要多渠道做好日常新闻报道,确保税收宣传的常态化。利用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合作开办的固定宣传阵地,每周向公众宣传税收热点。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