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文明 建设美丽恩施

04.12.2015  21:06

既要金山银山又要绿水青山”。恩施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湖北省“绿色决定生死”三维纲要,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绿色发展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著有成效。

调整产业结构,控制污染物总量排放。 一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近年来,我市相继关闭了巴王酒业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污染企业,并已全面完成了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任务。完成了州城城区63台锅炉淘汰工作,城区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替换工程实施率达到98%,今年内,基本完成全淘汰和全替换;二是严格项目准入。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对新增项目实行严格准入制度,杜绝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进入我市,减少新增污染源;三是着力开展清洁生产。对恩施山寨皮革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完成技术改造,减少污染物排放;四是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排污等行为;五是全力完成州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总量减排任务。今年,我市安排了华新水泥厂烟气脱硝项目等26个减排项目。

突出科学引领,科学编制环境保护规划。 今年初,我市全面启动了“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为确保规划科学可行,拟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现已进入招标阶段。同时,科学划定生态红线,2014年,我市向省环保厅报送了恩施市生态红线初步划分方案,按照省环保厅的总体安排和工作进度,预计2016年开始生态红线勘界工作,2017年完成生态红线划定工作。

推进生态建设,全面开展生态市创建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市启动了省级生态市创建规划编制工作,11月,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始组织编制《恩施市省级生态市创建规划》,市人民政府成立了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同时,11月下旬,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通过省环委会验收,为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保护农村环境,实施农村环境保护项目。 一是实施农村环保综合整治项目,2010年,我市投资3000余万元实施了大峡谷景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目前正在组织实施龙凤试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涉及青堡等5个村,总投资520万,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对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进行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二是开展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建设,我市已成功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乡镇各1个、州级生态乡镇6个,省级生态村23个,州级生态村54个,2015年,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省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30个,州级生态乡镇5个、生态村73个,以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为载体,通过示范先行,逐步创建,有效改善农村环境。

保护水体环境,加大清江流域环境保护力度。 一是建立了联动协调机制。成立了恩施市清江保护委员会,统筹清江流域水体保护综合整治工作;二是制定了《清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近期、中期、远期对清江环境综合整治进行合理规划,明确了整治任务和时间节点;三是实行“三级河长制”,推进水环境保护和水污染治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将环保保护纳入全年目标考核范畴。四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加快大龙潭饮用水源地标准化建设,启动了车坝河饮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编制了《车坝河饮用水源环保保护规划》,喻家河饮水工程已开工建设。

改善大气质量,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一是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二是制定了《恩施市“除尘降废·守护蓝天”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责任和目标,对道路扬尘、砂石料场及采矿扬尘、水泥制造等重点行业、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源进行全面整治,改善州城大气环境质量。同时,根据州人民政府印发的“大气十条”要求,全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强化环境监测,全面推进监测服务社会化。 一是强化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已通过省环保厅验收,监测能力进一步增强。二是推进监测服务社会化,印发了《恩施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目前已有3家中介监测机构在我市备案。

严格环保执法,确保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通过定期巡查、突击检查等方式,以“零点执法”、环境保护大检查等行动为契机,加大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杜绝企业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今年我市开展了2次凌晨突击监察,检查了21家规模以上畜禽养殖企业,并对 17家违法排污企事业单位实行了行政处罚,共计罚款45万余元。强化环境监察能力的硬件建设,配齐执法设备,购置执法服装和车辆,并先后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环保部和省厅组织的环境监察培训,提高了监察人员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

建设环境设施,完善环境保护设施基础设施。 2011年以来,我市新建污水处理厂2座,垃圾综合处理厂1座,铺设污水管网80千米;2014年投资215万元建成饮用水源水质自动监测站,投资197万余元实施饮用水源地保障工程,城市水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健全考核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 一是建立环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印发了环保工作考核细则,年中和年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会同环保部门对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和企业进行督查和检查,督促各乡镇(办事处)、市直单位和企业认真落实环保工作职责。二是制定了《恩施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方案》,对落实环境保护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一票否决”。同时,环境保护工作作为干部任用考核内容,任用干部前,征求环保部门认定和意见。

开展环保宣传,提供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一是开展“环保六进”活动,今年累计开展环境宣教进广场2次,进街道1次,进校园1次,进社区10次,举行《新环保法》实施业务培训会1次,累计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30000余份,上万名群众直接或间接受益。二是以世界环境日、世界水日等重大节日为契机,在广场等公共场所开展环保宣传活动。三是利用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媒介大力宣传环保工作动态和工作成效,努力营造“人人知晓环保,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环境监督和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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