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扎实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

04.12.2015  19:03

(徐鹏皇)今年以来,通山县以实现小型水利工程管理“建、管、用相协调,责、权、利相统一”为目标,扎实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抓落实。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委常委为组长、分管农业工作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参与的改革领导小组,县水利局专门成立了技术指导小组,各乡镇成立了以乡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改革工作。 

二是明确任务抓规范。结合实际,通山县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改革范围、改革内容及保障措施等。同时,印发了《通山县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改革工作纳入县对乡(镇)水利工作考核目标,有力保障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是广泛宣传造氛围。为做好改革试点工作,县水利局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乡(镇)、村开展专题讲座和培训,邀请乡村干部、村民代表及工程管护等人员座谈,并通过媒体引导、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等形式广泛宣传体制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调动社会各界主动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四是着重调查摸底打基础。县水利局抽调7个乡镇水利站24名工作人员,吃住在村里开展工作,县工作专班不定期下村指导。同时将调查摸底核实工作任务再分解再细化,做到了时间统一,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确保调查摸底核实登记工作数据准确无误。 

五是工作程序环环相扣。按登记摸底--梳理产权关系--明确产权主体和管护责任--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签订管护协议--核实发证--归纳总结等7个工作步骤,本着边做--边探索--边积累--边总结--边推广的模式,积极稳妥的开展工作。 

六是落实奖励作保障。通山县政府承诺安排一定的“以奖代补”资金用于重点水利工程管护人员报酬和维养经费,以巩固体制改革工作成果。 

通山县现有农村小型水利工程3599处,其中:小型水库96座,小型农田水利工程2899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598处,小型水电站6座。截止目前,全县13个乡镇187个行政村3599处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已明晰到位,落实了管护主体和责任,签订了管护协议,落实了管护报酬。下一步,通山县将继续完善考核管理办法和措施,制定维修养护资金补助分配实施细则,以巩固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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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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