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物局举办培训班推进可移动文物普查报告编制工作
为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做好普查成果梳理、总结,确保全省各级普查机构高质量完成普查报告编制工作,10月25日,省文物局举办可移动文物普查报告编制培训班,对普查报告编制工作进行专题培训、部署。省文物局副局长赵令珍出席并讲话。
赵令珍指出,2016年全省普查办主任年会以来,各级文物部门(普查办)根据省文物局局长黎朝斌同志讲话要求和年度普查工作部署,围绕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难点问题,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牢固树立全省普查工作“一盘棋”思想,充分发扬吃苦耐劳和敬业奉献精神,圆满完成了151万余件/套文物藏品数据采集、登录工作和三级终审任务,保持了全国靠前位次。她要求,当前普查工作进入报告编制阶段,各级文物部门(普查办)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普查报告编制工作的重要性;组织专门人员,集中力量和时间,在对普查工作进行认真系统梳理、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精心编制出数据详实、总结全面、分析透彻的高质量报告。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普查成果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提升文博单位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她强调,要通过编制普查工作报告,全面掌握本行政区域可移动文物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基础性工作,提升馆藏文物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建立健全文物保护体系,为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进一步提升文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培训班上,省普查办工作人员根据国家文物局关于普查报告编制要求,系统讲解了普查报告应体现的重点内容,如:普查报告要体现本行政区域收藏有可移动文物的国有单位情况、国有可移动文物数量及分布情况,反映本行政区域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和价值,明晰文物档案、管理制度完善情况及文物保护需求,形成普查成果资源开发利用计划,有效发挥文物在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等;阐释了普查报告的结构、体例、术语等注意事项;明确了普查报告上报时间、档案资料管理、数据成果发布等具体要求。
武汉市、荆门市、十堰市、黄冈市和襄阳市普查办代表就本地区普查工作及报告编制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来自各市(州)、县(区、市)普查办13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