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超良强调加快推进创新强省建设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蒋超良主持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
加快推进创新强省建设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6月1日,省委书记蒋超良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九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四次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5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新时代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暨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座谈会精神;讨论通过省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意见、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通知;审议湖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8—2022年),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高度概括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事业的历史性变革与成就,对建设世界科技强国作出了重点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新时代科技创新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突出发展第一要务、激发创新第一动力、广聚人才第一资源,紧紧扭住科技创新这个“牛鼻子”,加快推进创新强省建设。要突出抓好重大创新项目落地见效,加快国家存储器基地、国家航天产业基地、国家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基地、国家网络安全人才与创新基地建设,打造一批“国之重器”;抓好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力量打造一批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科研基础设施,积极创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抓好科技成果转化,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抓好人才优先发展,统筹做好育才、引才、留才、用才全过程各环节工作;抓好体制机制创新,让各类创新要素低成本、无障碍、高效率集聚流动,打造创新创业的乐园。
会议强调,要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好脱贫攻坚战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一体推进;坚持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快编制乡村振兴规划、专项规划和方案,探索各具特色的乡村振兴路径和模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把提高脱贫质量摆在首位,锚定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人口,因地制宜、精准施策;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标准,扎实推进“五个一批”工程,强化到村到户到人的精准帮扶措施;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坚持政府主导和农民主体有机结合,引导农民群众依靠辛勤劳动改变落后面貌。
会议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加强改进选调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贯彻落实。要树立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考核机制、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在推进改革发展中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善于担当,既尊重科学规律、合乎法规政策,又具备扎实能力本领、讲求方式方法;体现担当,把担当体现在改革发展的成果上,使各项工作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要切实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规范选调工作,提高选调质量,坚持基层锻炼、加强教育管理,把更多优秀大学毕业生吸纳到干部队伍中来,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按照党中央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以“新时代湖北讲习所”为重要平台,开展全媒体全覆盖、多样化常态化宪法宣传教育;坚持宪法教育从青少年抓起,做好知识普及、解惑释疑工作,使宪法走入日常生活、走入人民群众。要以贯彻实施宪法为统领,全面提升法治湖北建设水平;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社会各方面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切实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增强宪法观念,增强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本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监察法》的重大意义,切实抓好《监察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引导和督促广大公职人员自觉增强法纪意识,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凝聚起全社会学法用法守法的思想共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好、用好、落实好《监察法》,不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
会议指出,科学编制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保障和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具有重要意义。要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着力”和“四个切实”的殷殷嘱托,围绕推动湖北长江经济带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好立改废释工作,不断提高立法质量。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张晓峰、周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