掇刀区法院开出首份反家暴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吴某与被申请人王某于2012年11月登记结婚,婚后王某不履行家庭义务,且把打骂吴某当成家常便饭,经常对吴某实施家庭暴力。2016年2月,王某暴力殴打吴某,致使吴某头部受伤昏迷被送医院救治,公安机关出警制止,教育警告了王某。吴某因害怕再次遭受家暴而不敢回家居住,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掇刀区法院提出请求禁止被申请人王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申请人吴某的人身保护申请。
法院受理此案后,随即指派法官前往被申请人王某家中询问情况,核查相关证据后,依法作出民事裁定,对申请人吴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认为,被申请人王某殴打申请人吴某并致其昏迷住院治疗的事实有申请人提供的接处警情况登记表、单位出具证明及被申请人的陈述证实,申请人确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禁止被申请人王某跟踪、骚扰、威胁、殴打申请人吴某,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四个月内有效。法院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分别送达至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以及当地公安派出所。与此同时,承办法官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和违反人身保护令的法律责任,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心平气和地直面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家庭矛盾。
反家暴人身安全保护令这种民事法律救济途径,在受害人和加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安全“隔离墙”。今年以来,掇刀区院通过开展户外宣传、进社区讲座等活动,积极宣传《反家庭暴力法》,教育、引导辖区居民反家庭暴力,建设和谐家庭,维护合法权益。同时,掇刀区法院还积极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和机制,有效整合各方资源,联合市区妇女联合会、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和市家庭道德教育研究会协助参与调解工作,形成了一套立体化的家事纠纷调解体系,推动构建了家事纠纷综合协调解决机制,积极妥善化解家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