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三所“省示范”招150名阳光生励志生

11.06.2014  10:36

  6月9日,记者从宜昌市教育局获悉,经湖北省教育基金会、市教育局研究批准,今年,城区葛洲坝中学面向全市招收“励志班”学生,夷陵中学、宜昌市一中“阳光班”继续面向县市(含夷陵区)招生。

  夷陵中学、市一中、葛洲坝中学招生计划各为50名。“阳光班”招生计划原则上以2014年各县市区初中毕业学生人数为基数,夷陵中学和宜昌市一中“阳光班”分别计划在宜都市招7人、枝江市招7人、当阳市招7人、远安县招3人、秭归县招5人、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招7人、兴山县招3人、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招4人、夷陵区招7人。“励志班”面向各县市区招生,招生计划不作具体分解。

  据了解,“阳光班”、“励志班”招生条件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状况较困难的2014年初中毕业考生。父母双方均为国家公职人员或者一方为私营企业主的考生不得纳入招生范畴。

  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如实填写《宜昌市普通高中“阳光班”、“励志班”招生申请表》,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考生在中考志愿填报操作平台(www.hbyczk.com)填报电子志愿,同时应在初中毕业生资料袋相应栏目内填写相应志愿。推荐和审核工作将在7月1日前完成。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名单将于7月5日前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按照市教育局招生录取程序予以录取,由招生学校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凡未经市教育局审核录取、学校自行招收的考生一律不予注册高中学籍。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