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招募同伙绑架富家女 囚禁铁笼勒索500万元
昨天,武汉晚报记者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获悉,此案于5月15日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4名绑匪因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半至17年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本月15日上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面对绑架罪和抢劫罪的指控,4名被告均认罪。3名被告辩称主要策划者是吴某,他们是从犯。吴某辩称,由于勒索500万元没有得手,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希望从轻处理。
女检察官称:被告有计划有预谋,精心策划实施拟定方案、网上发帖招募同伙、盯梢,以及预备铁丝、胶带、抢劫面包车等,这些手段恶劣、危害性极大,横路拦截, 将人从武汉绑架到江西,使被害人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我回访过受害人,她至今未走出被绑架的阴影,看到铁笼就全身发抖,对陌生人十分抵触,至今还没有上班。”吴某等人羞愧地低下了头。
吴某当庭悔罪:“不管她是否谅解我,我非常惭愧,我为人之父,两个孩子还在读书,父母七十高龄,我现在不能在家行孝,对不住受害人,我写下了悔罪书……”
周某也当庭流下眼泪,他说,“我认罪悔罪,我法律意识淡薄,现在十分后悔,女儿尚小,父母身体不好,现在无经济来源,希望给我一个改造自悔的机会,早日回归社会”。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任某、周某、张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共同绑架他人,其行为均已构成绑架罪。四被告为实施绑架行为,共同采取暴力、胁迫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共计35450元,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
主审法官当庭宣读一审判决结果:吴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7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4万元;任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周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张某犯绑架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 年。
另外,任某、周某、张某各被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3万元。
庭审现场,周某年轻的妻子不停地抹眼泪;从福建长汀赶来的任父面色凝重,一言不发,任母眼里噙满泪水,任某的女朋友则抱怨:“让他不要相信网友的话,他硬是不听,这下后悔都晚了。”